政策法规

转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实施指引》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9-04-23阅读:424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教育局、公安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税务局,各有关单位:

20191月,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粤府﹝20191号),提出12条科技创新促进政策。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科创12贯彻落实的指示要求,省科技厅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制订配套政策和实施指引。经梳理凝炼科创12政策点,分为单独制定出台配套政策、统一制定出台实施指引、结合工作贯彻落实、有条件的地市组织实施4种类型,分别推进落实。统一制定出台实施指引指的是由省科技厅会同相关部门统一制定出台实施指引的政策。实施指引主要框架包括政策内容、政策解读、适用对象、实施要点、组织实施单位、实施时间、参考流程图等内容。

近期,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联合编制了《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实施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科技厅反映。


附件: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实施指引》的通知.PDF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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