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021年结题和2022年申请有关事项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2-01-07阅读:3285

各二级科研管理部门、各项目负责人:

按照科学基金资助管理工作安排,现将2021年资助期满项目结题、2022年度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结题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同时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不得出现任何违反科技保密和科技安全规定的涉密信息、敏感信息;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

(一)结题报告提交流程

1. 填写《经费决算表》

项目负责人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根据附件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财务决算填列指引》,参照“收支汇总表”和“预算执行进度表”填写项目经费决算表。填写方式可选择直接系统填报项目经费决算表再截图打印,或下载附件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预算制项目决算表(2021年),进行填报;决算表中“累计支出数”为截止到20211231日的数据。填写完毕后将《经费决算表》、《收支汇总表》、《预算执行进度表》各打印一份。

2. 审核《经费决算表》

项目负责人或委托人将《经费决算表》、《收支汇总表》、《预算执行进度表》一式一份;如项目外转了合作单位部分直接经费,还需要针对该笔合作经费提供合作单位财务部门盖章的决算表(一式一份原件);如项目为外单位转入,还需提供原单位财务部门盖章的决算表(一式一份原件)送至学校财务处科研科(校本部行政楼223办公室)进行审核。该步骤请在113日前完成。

3. 在线填写《结题/成果报告》

项目负责人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按系统指引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经费决算表》财务处盖章版、论文、专利等佐证材料扫描上传为报告附件,最后“填写检查”通过后,点击“提交”。该步骤请在121日前完成。

4. 学校科技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

请各位项目负责人及时留意提交状态,如出现“退回修改”,请根据修改要求进行修改;待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

5. 递交《结题/成果报告》纸质版

《结题/成果报告》电子版审核通过后(系统显示“基金委已审核”),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一式二份(A4双面打印、左侧两颗钉装订,不需要胶装,附件材料不需要打印装订),项目负责人签字后送交所在单位科研秘书,学院科研秘书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至学校科技处(行政楼603办公室),医学部统一负责所属医学部的各类单位;(注意:“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和“依托单位财务管理部门”“依托单位审查意见”公章在上报基金委前由财务处和科技处统一加盖,项目负责人无需自行前往)。

项目负责人将《结题/成果报告》纸质版提交所在单位科研秘书的截止时间为20222241600

(二)时间安排

时间安排

内容

地点

备注

2022113日前

审核《经费决算表》

学校财务处科研科(行政楼223办公室)

需携带《经费决算表》、《收支汇总表》、《预算执行进度表》,如项目外转了合作单位部分直接经费,还需要针对该笔合作经费提供合作单位财务部门盖章的决算表(一式一份原件);如项目为外单位转入,还需提供原单位财务部门盖章的决算表(一式一份原件)

2022121日前

完成《结题/成果报告》提交

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提交

附件需上传《经费决算表》财务处科研科盖章版、论文、专利等材料

2022224日前

完成《结题/成果报告》纸质版递交

送至所在单位科研秘书

装订要求:(A4双面打印、左侧两颗钉装订,不需要胶装,附件材料不需要打印装订)

(三)其他

1. 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http://output.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https://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

2. 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应按照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受资助项目论文开放获取的有关要求,将有关论文存储到信息系统。

二、项目申请

() 项目申请接收

1. 2022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和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等。集中接收工作安排请留意近期学校通知。

2. 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材料提交方式

202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继续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应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并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项目获批准后,应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须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三)申请人与主要参与者事项

1.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于20221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院系所管理员申请开户。

2. 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2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港澳)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报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编制。

3. 申请人填写主要参与者时不再列入学生,只需将参与项目的学生人数填入总人数统计表中。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信息采用与申请人相同的在线方式采集。申请人应当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版个人简历文件。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

4. 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5. 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在填写论文等研究成果时,根据论文等发表时的真实情况规范列出所有作者署名,不再标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二)为保证依托单位信息的准确性和一致性,项目申请集中接收期内如果有依托单位发生单位名称变化的,应于202231日前提交变更申请。

(三)《指南》拟于20221月中旬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

(四)结题/成果报告等纸质材料建议双面打印并装订。

四、联系方式

科技处项目科:郭耿珊、韦艺伟、张卓、朱星谕 85220610/85220776

办公地点:本部行政楼603


财务处科研经费管理科:孙晨曦  关景云 乔龙珍 020-85228253

办公地点:本部行政楼223


附件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财务决算填列指引.docx

附件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预算制项目决算表(2021年).docx


科学技术研究处

202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