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教育部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和科研攻关项目申报动员及注册指引通知

更新时间:2026-03-13阅读:20

各二级单位、各相关老师:

根据《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第19条部署,教育部面向中西部、东北等地区布局建设高等研究院,开设“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和科研攻关项目”,以促进高水平高校、优势学科与重点行业和头部企业强强联合,以需求定项目、以项目定团队,构建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技术转移为一体的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新样本。为抢抓每年度各省“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和科研攻关项目科研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报机遇,提升学校项目获批质量与数量,深化产学研融合,助力人才培养,特开展本次项目申报动员工作。


一、项目简介

项目是教育部推动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的关键举措,旨在通过深化产教融合与科教融汇,提升高层次人才培养质量,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经济发展需求。项目面向宁夏、安徽、甘肃、重庆、新疆、云南、内蒙古等多个地区,申报时间一般为每年下旬,须由本地注册企业牵头申报,高校导师应具备研究生招生资格,并将校企合作纳入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依据,强化政策联动。例如,安徽高等研究院要求企业须在项目申报前已与高校开展产学研合作并签订横向科研项目合同,且已拨付至高校的经费总额不少于50万元。


二、支持政策

1. 单列招生计划

高研院招生计划是专门增量计划,原则上应为专业学位硕博士计划。计划投放至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和科研攻关项目导师名下,是导师的额外增量计划,不受导师现有招生名额上限的约束,不影响导师原有硕博士计划,高校和科研机构不能统筹、不得挪用。依托项目需求和高校实力,单独、单列配置硕博士计划,专项服务于合作项目。招生计划须由校企导师联合商定,面试、考核需有企业技术专家参与。鼓励企业优秀青年技术骨干以定向就业方式依托项目报考。

2. 配套经费支持

部分地区为该项目提供配套经费支持政策,具体以当地申报通知为准。例如,安徽省根据项目执行情况,各地市可遴选优质项目提供部分配套经费支持;对于安徽省属高校牵头的项目,或与部属高校(含省外高校)开展的校校企联合项目,省教育厅视情给予一定配套。

3. 资助补助政策

部分地区为该项目提供资助补助政策,具体以当地申报通知为准。例如,新疆自治区按照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0.6万元标准,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3万元标准安排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实践环节生活补助、导师津贴等纳入高研院运行经费统筹安排。安徽省各相关市政府对校企联合培养研究生提供科研实践补贴,按政府奖学金形式发放(全日制博士5000元/月/生、全日制硕士3000元/月/生)。


三、导师注册指引

项目申报需要导师在教育部高等研究院综合管理信息系统(https://srp.ahjzu.edu.cn/kky/system/user/login)注册个人账号,并通过学院、高校审核。各二级单位账号已开通,请各单位审核人联系科技处张老师领取。建议符合申报要求的导师提前注册,具体注册方式见附件。

已注册导师及二级单位可登录系统关注项目申报通知。


四、咨询方式

   1. 项目申报流程、导师及学院注册:

科学技术研究处  张舒婷 85224390

   2. 导师招生资格、研究生招生:

研究生院  陈于瑾 85223932


附件:教育部高等研究院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导师账号注册指南.docx


科学技术研究处    

研究生院       

202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