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关于申报2026年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自然科学)的通知(第二批)

更新时间:2026-03-24阅读:24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和国际科技合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教兴国战略等国家重大战略部署,主动融入全球创新网络,践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以高水平国际科技合作赋能科技自立自强,进一步提升我校国际科研合作层次与水平,支持教师与国(境)外高水平科研力量开展前沿性、务实性联合研究现启动2026年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自然科学)第二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第二批项目申报类型为国际交流合作项目旨在鼓励我校教师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通过与国(境)外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知名学者开展务实合作,产生一批高水平的国际合作成果,提升我校的国际影响力和学科竞争力。

重点支持高水平联合攻关围绕共性关键技术和前沿科学问题,与境外知名高校或“一带一路”共建国家一流高校开展联合研究,预期成果须包括联合发表高水平论文(需标注双方单位)、申请国际专利或联合申报国际重大科技项目

二、研究周期经费

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即20261-202712月。

资助经费:10万元/项。

三、申报条件与要求

(一)申请人资格

1.申请人应为我校在岗在编教师申请当年11日未满45周岁[19811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

2.申请人须具有独立开展国际合作研究的能力,且具备一定的外语交流水平

3.限项规定:申请人同期只能牵头负责1项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作为团队成员参与的项目合计不超过3项。已有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在研且尚未结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新项目。

(二)合作方要求

1.合作单位原则上为在国外(境外)注册满1年的独立法人,且非中方机构的分支机构。

2.合作者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影响力,且具有稳定的研究团队。

3.项目申报须提供境外合作者就合作项目签署的合作协议,明确各方任务分工与知识产权归属等,并符合我国及合作单位所在地有关法律法规和科研伦理等相关规定。

(三)前期合作基础

申请人或其所在科研团队须提供与境外合作者已建立实质性合作关系的证明材料(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联合发表:双方作为共同作者(含共同通讯作者)发表过与申报方向相关的学术论文;

2.联合项目:双方共同承担过国际合作项目或国家级科研项目;

3.联合知识产权:双方共同申请或拥有国际专利(PCT)或发明专利。

对于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地区)高校或科研机构开展的合作项目,若因对方机构合作渠道尚在开拓期,暂不满足本条第(三)款“前期合作基础”要求的,申请人须在申报书中就合作方的战略重要性、项目开拓价值以及双方的合作可行性作出专项说明。

四、考核指标与结题要求

项目结题时,研究成果须与项目研究主题直接相关,并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两项:

1.国际合作项目培育:依托本项目成功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专项等国家级项目,或获得省部级以上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立项。

2.论文与著作:在学校认定的A1高水平期刊或国际知名学术出版社发表/出版成果,并明确标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Supported by 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及项目编号。

3.学术影响:作为主编或核心编辑,完成一期国际期刊专刊;或与境外合作方共同组织双边学术研讨会

4.实质性合作交流:项目执行期内,项目负责人赴境外合作方或邀请境外合作者来校开展学术讲座与合作研究;或与境外合作方开展学生交换或联合培养。

五、申报方式及时间安排

1.项目采取线下申报,由自然科学类学院/研究院择优推荐,每单位限推荐1项。项目申请书及推荐汇总清单见附件。

2.申报材料由推荐单位审核后统一报送,截止时间为202648日(周三17:00前。

六、材料提交要求及联系人

提交材料包括:项目申请书、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身份证、职称证书、在职证明、主持项目证明等复印件,合作方个人简历、双方签署的合作意向书或合作协议、前期已建立实质性合作关系的证明材料等),单位推荐汇总清单,纸质版材料一式1份,A4纸双面打印,请勿装订,申请人签名,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电子版提交可编辑版,相关证明材料合成一个pdf文档,由学院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

科技处联系人:常老师,85223255okjczhk@jnu.edu.cn,石牌校区行政楼605


附件:1.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国际交流合作项目申请书

2.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推荐汇总清单

3-1.《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

3-2.《暨南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


附件下载:国际交流合作项目申报附件


科学技术研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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