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老师:
为进一步提高“科技东莞”工程资助项目评审工作的科学性与规范性,推动“科技东莞”工程有效实施,根据《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科技东莞”工程专项资金政策的意见》(东委发〔2012〕16号)和《“科技东莞”工程资助项目专家评审管理办法》(东府办〔2013〕105号)的要求,东莞市科学技术协会作为项目评审管理的责任单位,承担专家评审和管理职能。入库专家参加“科技东莞”工程资助项目的评审活动,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享有应有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并获得相应的报酬。东莞市科学技术协会现动员相关专家加入“科技东莞”工程资助项目评审专家库,人数不限,详见https://mp.weixin.qq.com/s/f_3fqbaB_V30HX_p_oFW2g。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专家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提出评审意见;
(二)熟悉被评审项目所属领域或产业的最新科技、经济发展状况,了解该领域或产业的发展特点与规律;
(三)具有副高(含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大中型企业中担任科研、生产、营销负责人及以上职务的人员;在本专业工作满2年以上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已出站的博士后人员;在本专业工作满5年以上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四)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的在职人员(两院院士不受年龄限制和是否在职限制,长江学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等有较大贡献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征集时间
全年征集。
三、征集方式
采取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的方式,面向全国高等院校、医院、科研院所以及企事业单位等征集项目评审专家。
四、征集流程
(一)个人注册申请
个人申请或被单位推荐的专家通过“科技东莞”工程资助项目评审专家征集系统(https://kjdgps.dg.cn/ZJSQ#/loginExpert)自行注册,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证件资料并提交申请,下载《“科技东莞”工程项目评审专家库候选专家简况表》。
(二)初审及提交材料
经东莞市科协科技项目评审管理办公室初审通过后,申请人将以下纸质版申请材料邮寄至东莞市科协事业发展中心,所有申请材料均须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审核盖章。具体材料如下:
1.《“科技东莞”工程项目评审专家库候选专家简况表》(系统下载);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证书复印件;
4.职称证书复印件;
5.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6.在职证明;
7.其他材料(副高以下职称,须按照入库专家基本条件(三)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复审及入库
东莞市科协评审工作委员会将分批讨论审核专家提交的纸质版申请材料,并通过东莞市科协官网进行公示,经讨论通过并公示无异议的专家入“科技东莞”工程资助项目评审专家库。
五、材料报送
(一)请各二级单位审核所有纸质版申请材料并盖章,再交至行政楼602室加盖公章。
(二)邮寄一份纸质版申请材料至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街道新芬路38号东莞科学馆四楼东莞市科协事业发展中心,邮编:523007。
六、联系方式
(一)学校科技处:陈秋贤,020-85220038
(二)东莞市科学技术协会:
唐佛荣,0769-22233216,15118236998
黄荣昌,0769-22119706
技术支持电话:刘 工,13528550310
附件:“科技东莞”工程评审专家库候选专家简况表(模板).doc
科学技术研究处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