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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动态评估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07-01 点击:785

各相关二级单位、相关老师: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动态评估工作的通知》(https://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4734038.html)要求,我校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工程中心年度动态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2018年(含)以前经省科技厅认定且通过2020年度动态评估的工程中心以及2023年度动态评估结果为基本合格的工程中心,学校共有38家工程中心参加本次评估(详见附件1)。

二、评估内容

对照工程中心的建设目标与要求,从4个方面开展评估:

       1.研发活动开展情况近三年开展的科研活动情况,包括承担科研项目、开展技术咨询与服务、研发经费投入、产学研合作等情况。

       2.研发条件建设:已有研发试验场地配置、平台资质情况;近三年新建的研发试验场地、科研平台,新增的仪器设备装备等情况。

       3.人才队伍建设:全职研发人员构成、中心主任履职情况;近三年人才引进与培养情况等。

      4.取得的标志性成果:近三年取得的标志性科技成果情况,包括依托本工程中心产出的专利、标准、软件著作、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论文等知识产权相关成果,新材料、新部件、新工艺、新产品等技术成果,科技奖励等;以及其它标志性科研成果。

三、填报流程及要求

1.传达通知。请各二级学院及时通知参与本次评估的工程中心,督促其按时做好评估填报工作。

2.材料填报。请各工程中心于71日至729登录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创新服务平台(http://www.gdetrc.net)”,在“年度报告及动态评估-2025年度数据填报工作模块,完成数据填写并上传评估材料,包括:在线填写工程中心年度报告数据(数据填报模板详见附件2)、上传由工程中心主任签字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的《真实性承诺函》扫描件(模板详见附件3)、《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动态评估总结》(模板详见附件4)以及相关佐证材料。

3.材料审核。请各二级学院对所属工程中心评估材料的完整性、有效性进行审核把关。

4.组织评审。专业机构组织专家对评估材料进行评议,形成评估结果。

5.结果公布。省科技厅梳理汇总评估结果,按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和公布。

四、评估结果及动态调整

评估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4个等级。对于评估为优秀的工程中心,我校将作为培育申报更高层级工程中心的重要依据对评估为基本合格的工程中心,限期1年进行整改;对评估为不合格的工程中心,取消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资格。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本次动态评估工作,认真审核评估材料,确保相关材料符合填报要求。

2.请各工程中心负责人于729日前在创新服务平台,填写并上传评估材料,并于7151700将《真实性承诺函》提交至行政楼607室申请加盖学校公章。

3.根据管理办法,未列为本次评估对象的工程中心,请通过服务平台 “年度报告及动态评估-2025年度数据填报工作模块于本年内提交上一年度报告。

4.工程中心如发生负责人或其他人员变更等情况,请及时联系我处完成变更操作。

六、联系方式

(一)学校科学技术研究处:

刘利花,020-85223797

(二)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

肖老师,020-83163264

  

       附件:1.参与本次动态评估的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单.pdf

                 2.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年度报告数据填报表(模板).docx

                 3.真实性承诺函(模板).docx

                 4.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动态评估总结(模板).docx


 

 

                                     科学技术研究处

                                     2025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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