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

更新时间:2014-10-10阅读:13706

上级主管单位: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包括:自由申请项目、重点项目、研究团队项目、博士启动基金。

(一)自由申请项目

1.申报时间:每年1月份科技处开始组织申报,4月份正式申报。

2.研究期限:2年。

3.平均资助强度:5-10万。

4.限项规定:限额申报。申请者(含申请团队项目核心成员)和具有高级职称的主要成员连同在研的省科学基金项目数不超过两项。同一年度只能申请一个项目(含团队项目核心成员),并且不能作为主要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申请,重点项目申报者必须获得过基金资助(包括国家基金)并且该项目进展良好。

5.申报条件:申请者年龄不超过60岁。

6.项目申报书:申请书一式1份、由学校科技处统一开通账号并同时自行登陆省自然基金网站进人项目申报系统完成网上申报。

7.年度报告:于当年1030日前填写年度执行报告。

8.结题报告:结题后,项目负责人填报结题报告一式2份。

(二)重点项目

1.申报时间:每年1月份科技处开始组织申报,3月份正式申报。

2.研究期限:3年。

3.平均资助强度:20-50万。

4.限项规定:限额申报。申请者(含申请团队项目核心成员)和具有高级职称的主要成员连同在研的省科学基金项目数不超过两项。同一年度只能申请一个项目(含团队项目核心成员),并且不能作为主要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申请,重点项目申报者必须获得过基金资助(包括国家基金)并且该项目进展良好。

5.申报条件:申请者年龄不超过55岁。

6.项目申报书:申请书一式1份、,由学校科技处统一开通账号并同时自行登陆省自然基金网站进入项目申报系统完成网上申报。

7.年度报告:于当年1030日前填写年度执行报告。

8.结题报告:结题后,项目负责人填报结题报告一式2份。

(三)研究团队项目

1.申报时间:每年十月份科技处开始组织申报,3月份正式申报。

2.研究期限:4年。

3.平均资助强度:每年资助40万左右。

4.限项规定:限额申报。申请者(含申请团队项目核心成员)和具有高级职称的主要成员连同在研的省科学基金项目数不超过两项。同一年度只能申请一个项目(含团队项目核心成员),并且不能作为主要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申请,重点项目申报者必须获得过基金资助(包括国家基金)并且该项目进展良好。

5.申报条件:团队核心成员平均年龄不超过45岁,协调人年龄不超过55岁。

6.项目申报书:申请书一式1份,由学校科技处统一开通账号并同时自行登陆省自然基金网站进入项目申报系统完成网上申报。

7.年度报告:于当年1030日前填写年度执行报告。

8.结题报告:结题后,项目负责人填报结题报告一式2份。

(四)博士启动基金

1.申报时间:每年1月份科技处开始组织申报,4月份正式申报。

2.研究期限:2年。

3.平均资助强度:3万元。

4.限项规定:申请者只能获得一次资助。

5.申报条件:博士毕业后3年内,未获基金资助者,年龄不限。

6.项目申报书:申请书一式1份,由学校科技处统一开通账号并同时自行登陆省自然基金网站进人项目申报系统完成网上申报。

7.年度报告:于当年1030日前填写年度执行报告。

8.结题报告:结题后,项目负责人填报结题报告一式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