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留学回国基金

更新时间:2008-12-01阅读:535

1、申报时间:不定期。

2、研究期限:2年。

3、平均资助强度:2-5万元。

4、限项规定:每人只能获得一次资助

5、申报条件:1)申请者年龄在45()以下;2)申请者具有博士学位;(3)出国留学时间在一年()以上;(4)以前未获本基金资助;(5)回国后两年以内提出申请。

6、项目申报书:网上申报。

7、年度报告:无要求。

8、结题报告:上报财务决算和科研总结报告一式三份。

注意:提倡回国后半年内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