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博士点基金

更新时间:2008-12-01阅读:1038

1.申报时间:每年3月。

2.研究期根:3年。

3.平均资助强度:5-10万。

4.限项规定:受资助者再次申请课题时,须等原资助课题完成后,方可申请。在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工作的博导可获两项资助课题(包括参加),受资助者再次申请时,须等其中一项资助课题完成后方可申请。

5.申报条件:分为面上课题、优秀年轻教师课题和重点课题三类。面上课题用于资助在科研第一线工作的博导。课题应有博士生参加。优秀年轻教师课题用于资助在高校国家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中工作,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正、副教授。

6.项目申报书:接获准通知后,在一个半月内填写年度实施计划表和年度课题预算资助表。

7.年度报告:每年1115日前填写年度工作报告一式2份。

8.结题报告:结题后填报研究工作总结一式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