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关于开展暨南大学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2-04-18阅读:701

各学院、各有关老师:

为调动我校师生开展科普工作的积极性,加强科普阵地建设,推动我校科普事业的发展,推动公民科学素质提高,服务高质量发展,暨南大学科协、科技处决定开展暨南大学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和认定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规定,自愿为社会和公众提供科普服务,且具备相应工作条件,科普工作成效显著,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并经学院审核的各相关实验室、系所或教研室等,可申报暨南大学科普教育基地。

(二)申报及命名办法

1.申报。拟申报部门填写《暨南大学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表》。

2.学院审核。各学院负责本学院科普教育基地的审核工作,对申请部门的《暨南大学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表》进行审核,出具学院意见。

3.审批与命名。暨南大学科协、科技处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部门材料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公示,向通过评审的部门颁发“暨南大学科普教育基地”牌匾。

二、有关要求

(一)申报部门要积极制定科普工作发展规划和有关管理制度,深入挖掘本单位科普资源,积极组织策划各种科普活动,拓展科普功能。

(二)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组织本学院符合条件的基地申报,择优推荐,在审核申报材料的同时,要更加着重于相关部门平时的科普工作成效。

(三)为鼓励进一步开发开放优质科普资源,持续发挥科普教育功能,面向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科普公共服务,经评审通过认定为暨南大学科普教育基地,视其科普活动开展的情况可给予一定的专项资金资助。

(四)经评审通过认定为暨南大学科普教育基地,若申请获批省市同类科普项目,可给予一定的专项资金配套。

(五)经评审通过认定为暨南大学科普教育基地,优先推荐申报各级同类科普项目,对获批的项目可给予一定的专项资金配套。

三、申报方式

请申请人按要求填写《暨南大学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表》,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材料(可编辑的Word版及学院审核的pdf扫描版)发送至科技处高新科邮箱okjcgxk@jnu.edu.cn,纸质版材料交至行政楼605

截止时间为2022425日。

四、联系方式

学校科技处联系人:王红晓、史进程;电话:020-85228206

 

附件:暨南大学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表.docx

 

 

暨南大学科学技术协会  科学技术研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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