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暨南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暨财〔2018〕33号),2022年暨南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自然科学类)经公示无异议,现予以立项。现将2022年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自然科学类)任务书签订及经费执行工作安排如下:
1.暨南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任务书是项目实施管理的主要依据。请项目负责人仔细阅读《暨南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附件3),认真填写项目书。
2.研究项目所取得的成果(包括论文、专著、技术文件、专利等),均标注为“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supported by“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及项目编号。
3.根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预算执行进度要求,2022年度下拨的项目经费根据预算应在2022年9月30日前使用75%,12月20日前使用完毕。未能达到支付率的项目,学校将计入科研诚信档案,并统筹回收部分经费或缓拨下一年度经费。
4.各学院填写开卡申请表(附件4)。
4. 项目负责人将《暨南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任务书》(附件1)纸质版1式2份及电子版,在4月22日中午之前报送院系签字、盖章并汇总。各二级单位于4月22日下午5点前将加盖项目承担单位的纸质任务书一式二份、开卡申请表交至科技处602办公室,电子版汇总后发送至科技处联系人(请各位项目负责人不要单独发送)。
专项项目联系人:常老师 电话:85224390
其他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85223255
科学技术研究处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