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奖评选工作已启动,为做好我校参评项目的组织工作,现转发《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2〕134号),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
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专利金奖项目不超过30项,银奖项目不超过60项。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从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项目不超过10项,银奖项目不超过15项。
二、参评条件
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一)在2021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
(三)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四)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五)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六)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专利权人是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的,参评项目不超过4项;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评项目总数不超过10项。
三、评价指标及权重
发明、实用新型专利
(一)专利质量(25%)。评价:1.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2.文本质量。
(二)技术先进性(25%)。评价:1.原创性及重要性;2.相比当前同类技术的优缺点;3.专利技术的通用性。
(三)运用及保护措施和成效(35%)。评价:1.专利运用及保护措施;2.经济效益及市场份额。
(四)社会效益及发展前景(15%)。评价:1.社会效益;2.行业影响力;3.政策适应性。
外观设计专利
(一)专利质量(25%)。评价:1.创新性和工业适用性;2.文本质量。
(二)设计要点及理念的表达(25%)。评价:1.设计要点独特性;2.艺术性及象征性;3.功能性。
(三)运用及保护措施和成效(35%)。评价:1.专利运用及保护措施;2.经济效益及市场份额。
(四)社会效益及发展前景(15%)。评价:1.社会效益;2.发展前景。
四、推荐方式
我校无直接推荐资格,有意申报者可联系以下渠道进行推荐(推荐单位及项数详见附件1),各渠道均为限额择优推荐。
中国专利奖采用项目推荐方式,由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省级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不包括学会、商会)等组织推荐。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仅限推荐本行业或本领域相关项目,参与推荐的行业协会最近一次全国性年度检查结论应为合格(可登录民政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查询,网址:https://chinanpo.mca.gov.cn/njgzbg)。自2021年起,连续两届推荐项目未获奖的协会,暂停推荐资格一年。
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以下简称院士)、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和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园区推荐的项目以及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示范企业自荐的项目,须经申报单位所在地省级知识产权局对参评条件和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公示后,由省级知识产权局统一推荐,不占省级知识产权局推荐名额。
推荐工作应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优先推荐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突破“卡脖子”技术难题等方面形成的核心专利。
五、申报及推荐程序
(一)填写申报意向
请有申报意向者填写《申报信息登记表》(附件2)及申报书(附件3、4),以学院于9月16日前统一报送至行政楼605室。上述材料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okjcgxk@jnu.edu.cn。逾期不予受理。各学院应对申报项目的参评资格、申报材料等进行审核,确保相关材料完整、真实、准确,不存在涉密内容。本次推荐仅限权利人为我校及我校作为共同权利人的专利参评。
(二)初评和推荐
学校将根据有关推荐渠道(如省知识产权、省教育厅及有关行业协会等)的通知要求择优推荐,各推荐渠道经评审遴选后予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推荐。评奖办法见附件5
(三)材料报送
材料报送及截止日期以各推荐渠道通知为准,但不会晚于国家局的截止日期:2022年10月31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磊、史进程
联系电话:020-85220038
邮箱:okjcgxk@jnu.edu.cn
办公室:校本部行政楼605室
附件3. 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发明 实用新型,2022年修订版).docx
附件4. 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外观设计,2022年修订版).docx
科学技术研究处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