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位老师:
为奖励在推动广东省化妆品行业科学技术进步中具有突出贡献的先进科技成果,调动行业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速化妆品行业科学技术进步和促进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根据广东省化妆品学会《关于开展2022年度“广东省化妆品学会科学技术进步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启动2022年度科学技术进步奖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1.申报学会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必须是从事化妆品行业的单位和个人。
2.本办法的奖励范围包括以个人会员、单位团体会员为主体在化妆品行业中获得的科技成果及与化妆品相关的科技成果的应用、推广及转化等。已在往届学会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奖中获奖的成果,如无重大创新和新进展不再参加本次评奖。
3.申报的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化妆品行业中获得的新的科学技术成果(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等),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行业内具有科技创新的;本行业内具有技术先进性并已取得较大经济效益;经实践证明具有较大社会效益。
(2)在化妆品行业中,新编制的先进规范、规程、标准,并取得较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4.学会科学技术进步奖单项授奖人数和授奖单位数由学会评审委员会根据当年申报数设定。
二、推荐方式
1.符合以下条件的单位、专家可推荐个人或单位申报本奖励:
(1)学会个人会员及单位会员向所属专委会申请;
(2)学会下属各专委会推荐;
(3)经学会秘书处认定的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其他单位和科学技术专家申请或推荐。
符合推荐条件的单位、专家在推荐学会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候选项目时,应当征得候选项目完成单位、完成人的同意,并填写由学会秘书处制作的推荐书,提供必要的证明或者评价材料。推荐书及有关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可靠。
2.凡是存在知识产权、项目完成单位或完成人等方面存在争议的,在争议未解决前不得推荐参加学会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
3.经过评定未授奖的项目,若在之后研究开发活动中获得新的实质性进展,并符合奖励办法及本细则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再次推荐参加学会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
4.符合条件的推荐单位、专家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会秘书处提交推荐材料。学会秘书处负责对推荐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推荐材料,将要求推荐单位、专家在规定时间内补正,逾期未补正或者经补正仍不符合规定的,不提交评审并退回推荐材料。
三、评审办法
1.经形式审查合格的推荐材料,学会秘书处将提交至学会各专委会进行初评。
2.学会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规则如下:
(1)申报特等奖部分的项目,项目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可以在各专委会评审会议上答辩;各专委会推荐的特等奖候选项目,项目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可以在学会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委员会评审会议上答辩。
(2)学会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委员会以会议评审方式进行评审,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产生评审结果。
(3)评审委员会的评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加,表决结果方可有效。
(4)学会科学技术进步奖的特等奖项目应当获得与会委员数的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以上票数通过。
(5)学会科学技术进步奖的一等奖、二等奖项目应当获得与会委员数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以上票数通过。
3.学会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工作实行回避制度。被推荐为学会科学技术进步奖候选项目的完成人,不得以学会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委员会委员的身份参加被推荐项目的评审。
四、授奖
1.学会秘书处对学会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委员会评定的获奖人选、项目及等级进行审核,报学会理事长批准。
2.学会颁发科学技术进步奖荣誉证书及奖牌。
五、申请时间
1.请符合参评条件的申请者填写推荐书(附件1)统一投至学会秘书处邮箱msc@cgdca.org同时抄送至学校科技处邮箱okjcgxk@jnu.edu.cn,将纸质版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由学校盖章后邮寄至广东省化妆品学会秘书处,截止日期2022年11月15日。
2.学会将于2023年1月15日前在广东省化妆品学会官网公示获奖情况,公示时间为一周,于2023年1月15日结束公示。
六、联系方式
(一)广东省化妆品学会秘书处
联系人:彭老师
联系电话:15622132648
邮箱:msc@cgdca.org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国际生物岛螺旋三路标准产业三期四栋701室(为便于疫情防控期间接收,只收顺丰快递)
(二)学校科技处
联系人:韩磊、史进程
联系电话:020-85220038
邮箱:okjcgxk@jnu.edu.cn
办公室:校本部行政楼605室
附件3.《广东省化妆品学会科学技术进步奖评选办法实施细则》.pdf
科学技术研究处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