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请2023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2022年度省市(粤穗、粤深、粤佛、粤莞、粤惠)联合基金和2022年度省企联合基金(包括海上风电、公共卫生与医药健康领域)通讯评审意见反馈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3-02-21阅读:1923

各相关二级部门、老师:

据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通知,2023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2022年度省市(粤穗、粤深、粤佛、粤莞、粤惠)联合基金和2022年度省企联合基金(包括海上风电、公共卫生与医药健康领域)项目申请人可申请通讯评审意见反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请有意获取通讯评审意见的项目申请人于202335日(周日)前,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egrantweb/)操作:登陆系统—项目评审—评审结果反馈—申请反馈评审结果。

(二)请二级部门注意须于202336日(周一)15:00前,登陆系统完成审核:登陆系统—项目评审—评审结果反馈—申请反馈评审结果审核逾期不再受理

(三)202338日(周三)9:00后,项目申请人可登录系统查看通讯评审意见。评审意见仅向项目负责人反馈。

二、联系方式

学校科技处:岑施颖,85223797

平台系统技术支持:020-83163338

 

科学技术研究处

2023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