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暨南大学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和考核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3-04-03阅读:725

各学院/部门、各有关老师:

为调动我校师生开展科普工作积极性,加强科普阵地建设,推动学校科普事业发展,学校科协、科技处现开展2023年暨南大学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工作,认定分为新增认定和考核认定两种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方式

(一)2023年度暨南大学科普教育基地认定(新增认定)

1.申报对象和条件

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规定,自愿为社会和公众提供科普服务,且具备相应工作条件,科普工作成效显著,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并经学院/部门审核的相关平台等,可申报暨南大学科普教育基地。

2.认定程序及命名办法

①申报。拟申报平台填写《暨南大学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表》

②学院/部门审核。各学院/部门负责本单位科普教育基地的审核工作,对申请平台的《暨南大学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表》进行审核,出具意见。

③审批与命名。学校科协、科技处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公示,向通过评审的基地颁发“暨南大学科普教育基地”牌匾。

(二)2022年度暨南大学科普教育基地考核(考核认定)

1.考核认定对象

已获认定的2022年度暨南大学科普教育基地(具体名单详见附件3

2.考核认定要求

①请各科普教育基地高度重视,认真总结本基地2022年科普工作情况,填报并提交《暨南大学科普教育基地年度总结表》和相关证明材料。

②对不按时提交年度总结工作相关材料的基地,将取消其暨南大学科普教育基地称号。

③学校科协将邀请专家对年度总结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形成考核结果,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基地,取消其暨南大学科普教育基地称号。

二、有关要求

1.暨南大学科普教育基地建设期为一年,期满后考核运行成效。

2.各平台成员仅可参与一个科普教育基地认定,不得重复参与多个科普教育基地。

3.经评审通过认定为暨南大学科普教育基地,优先推荐申报上级主管部门同类科普基地认定和科普项目。

4.申报平台要积极制定科普工作发展规划和有关管理制度,深入挖掘本单位科普资源,积极组织策划各种科普活动,拓展科普功能。

5.各学院/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基地申报,择优推荐,在审核申报材料的同时,要更加着重于相关平台平时的科普工作成效。

6.2022年已认定的暨南大学科普教育基地无需再次重新申请,但需参加2022年度暨南大学科普教育基地考核。

三、资助措施

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对申请的基地进行认定,并对认定基地的类别予以评定,基地具体类别及资助金额分别为:

(一)A类科普教育基地,予以每个基地5万元专项资金资助,一次性拨付。

(二)B类科普教育基地,予以认定,但无专项资金资助。

四、申报材料及申报方式

1.2023年度暨南大学科普教育基地认定(新增认定)所需材料

1)《暨南大学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表》;

2)相关证明材料。

2.2022年度暨南大学科普教育基地考核(考核认定)所需材料

1)《暨南大学科普教育基地年度总结表》;

2)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人根据所属类别提交相关材料,电子版材料(word版及经学院/部门审核的pdf扫描版)发送至邮箱okjcgxk@jnu.edu.cn,纸质版材料一式3份交至行政楼605。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417日(周一)。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红晓

联系电话:020-85228206

办公地址:行政楼605

 

附件:

1.暨南大学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表.docx

2.暨南大学科普教育基地年度总结表.doc

3.已获认定的2022年度暨南大学科普教育基地.pdf

暨南大学科学技术协会 科学技术研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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