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转发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征集2024年度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海洋经济发展)海洋六大产业专项项目需求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3-04-17阅读:234

各有关单位:

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征集2024年度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海洋经济发展)海洋六大产业专项项目需求的通知》文件,为做好2024年度广东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海洋经济发展)项目申报工作,我校组织填报该类项目申报意向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实施项目

本次征集项目分为产业化类、科研类和公共服务类,项目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符合省委省政府海洋强省建设、制造业当家、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等战略部署,符合《广东省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明确的我省海洋六大产业(海洋电子信息,海洋工程装备、海上风电、海洋生物、天然气水合物、海洋公共服务,下同)发展方向;

(二)产业化类项目:聚焦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能够形成应用示范和市场推广,产生良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对行业发展有较大促进作用。科研类项目:聚焦当前亟需解决的关键核心技术或“卡脖子”技术,能够形成突破性科研成果,为后续产业化奠定基础。公共服务类:聚焦海洋管理前沿热点问题、政策研究及海洋公共服务能力提升,能够为加强海洋管理提供政策理论支撑。

(三)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装备、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关键部件等,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且满足广东发展实际需要,加快推动我省海洋产业集群形成。

二、征集对象与要求

(一)采取产学研合作,支持由省内相关行业具有较强实力的企业(或研究机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牵头,联合产业链上下游配套企业、科研机构等开展协同攻关和产业化。项目成果应用、转化或产业化须在广东落地。

(二)项目参与单位原则上不超过5家。单个项目财政资金补助额度与往年相当,牵头单位财政资金占比不低于50%。项目自筹资金比例不低于11(海洋公共服务除外)。牵头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职工,具有副高以上专业职称,且只可申报1个项目。

(三)已获得各类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包括广东省自然资源厅2018-2023年度海洋经济发展专项)的已立项或类似项目(依托同一核心内容或同一关键技术编制的不同项目),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承担2018-2022年海洋经济发展及原海洋渔业厅“十二五”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等专项项目负责人未按期申请项目验收的,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四)优先推荐已入选广东省自然资源厅2023年度海洋经济发展专项指南意见。

三、报送要求

1.计划实施项目牵头单位原则上推荐不超过2个项目申报意向;各相关学院需整合自身优质资源,上限推荐1个项目申报意向。我处将视情况组织专家遴选,择优推荐至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并纳入2024年度学校海洋六大产业专项项目库。

2.请于421日上午8:00前填写项目意向申报表以学院为单位(盖章版)报送至科技处,电子版同时发送到zhangzhuo@jn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韦艺伟 张 卓

联系电话:85220776

  

  

附件:2024年度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海洋经济发展)海洋六大产业项目需求表.doc  


科学技术研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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