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签订2023年暨南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自然科学类)任务书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3-09-18阅读:928

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暨南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暨财〔2018〕33号),2023年暨南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自然科学类)经公示无异议,已予以立项。现将2023年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自然科学类)任务书签订及经费执行工作安排如下:

1.暨南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任务书是项目实施管理的主要依据。请项目负责人仔细阅读《暨南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附件3),认真填写项目任务书。

2.项目研究所取得的成果(包括论文、专著、技术文件、专利等),均标注为“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supported by“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及项目编号。

3.根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预算执行进度要求,2023年度下拨的项目经费根据预算应在2023年9月30日前使用75%,12月20日前使用完毕。未能达到支付率的项目,学校将计入科研诚信档案,并统筹回收部分经费或缓拨下一年度经费。

4.项目负责人将任务书(附件1/2)纸质版一式二份及电子版报送院系签字、盖章并汇总。各二级单位于9月26日下午5点前将加盖项目承担单位公章的纸质任务书一式二份交至科技处605办公室(专用项目提交至611-2办公室),电子版学院汇总后发送至科技处联系人(各位项目负责人不要单独发送;专用项目电子版请勿网上发送,请以学院为单位提交光盘1张)。

专项项目联系人:张老师,电话:85224390

其他项目联系人:常老师,电话:85223255,邮箱:okjczhk@jnu.edu.cn


附件:1.暨南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任务书(不含科协青年托举项目).docx

          2.暨南大学科协2023年度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项目任务书.doc

          3.暨南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doc

          4.暨南大学2023年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新立项项目(自然科学类)清单.pdf


科学技术研究处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