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填写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3-12-08阅读:3374

各二级单位、各位老师:

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填写工作已启动,项目负责人应在规定的时段内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和相关项目管理办法及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提交。

各二级科研管理部门可登录基金委信息系统查询本单位需要提交《结题/成果报告》的项目信息,请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并做好报告的审核和材料汇总工作。

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结题报告填写及提交流程

1、填写《经费决算表》

项目负责人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根据“附件1:项目结题财务决算填列指引(2023版)”及学校财务系统下载的对应项目的“收支汇总表”和“预算执行进度表”填写项目经费决算表。填写方式可选择直接系统填报项目经费决算表再截图打印,或下载“附件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预算制项目决算表及决算说明书模板(2023版)”进行填写,填写完毕后将《经费决算表》、《收支汇总表》、《预算执行进度表》各打印一份。

在财务系统导出收支汇总表时,截止时间请选择2023年12月31日,填写决算表时,“累计支出数”为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的数据,应付未付不计入支出。同时请确认在项目截止时间前无正在处理的账目后,再填写经费决算表,以免出现执行率与实际不符的情况。

2、审核《经费决算表》

项目负责人或委托人将《经费决算表》、《收支汇总表》、《预算执行进度表》一式一份,送至学校财务处科研管理科(校本部行政楼223办公室)进行审核。该步骤请在2024年1月5日前完成

如项目外转了合作单位部分直接经费,还需要针对该笔合作经费提供合作单位财务部门盖章的决算表(一式一份原件);如项目为外单位转入,还需提供原单位财务部门盖章的决算表(一式一份原件)。【请提前准备!】

3、在线填写《结题/成果报告》

项目负责人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按“附件4:如何填报项目结题报告”及“附件5:结题报告填报说明(2023版)”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经费决算表》财务处盖章版、论文、专利等佐证材料扫描上传为报告附件,最后“填写检查”通过后,点击“提交”。该步骤请在2023年1月12日前完成

4、学校科技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

请各位项目负责人及时留意提交状态,如出现“退回修改”,请根据修改要求进行修改;待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

5、递交《结题/成果报告》纸质版

《结题/成果报告》经基金委审核通过后(系统显示“基金委已审核”),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一式二份(A4双面打印、左侧两颗钉装订,不需要胶装,附件材料不需要打印装订),项目负责人签字后送交所在二级单位科研秘书,学院科研秘书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至学校科技处(行政楼603办公室),医学部统一负责所属医学部的各类单位;(注意:“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和“依托单位财务管理部门”“依托单位审查意见”公章在上报基金委前由财务处和科技处统一加盖,项目负责人无需自行前往)。

二级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主要审核项目负责人送交的纸质结题报告是否与网上提交的版本号一致,并检查是否已签字。纸质版递交时间将根据基金委审核时间另行通知

6、时间安排

内容

时间安排

地点

备注

审核《经费决算表》

2024年1月5日前

学校财务处科研科(行政楼223办公室)

需携带《经费决算表》、《收支汇总表》、《预算执行进度表》,如项目外转了合作单位部分直接经费,还需要针对该笔合作经费提供合作单位财务部门盖章的决算表(一式一份原件);如项目为外单位转入,还需提供原单位财务部门盖章的决算表(一式一份原件)

完成《结题/成果报告》提交

2024年1月12日前

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提交

附件需上传《经费决算表》财务处科研科盖章版、论文、专利等材料

完成《结题/成果报告》纸质版递交

《结题/成果报告》待系统显示“基金委已审核”后即可打印

项目负责人将材料送至所在单位科研秘书

一式二份,装订要求:A4纸双面打印、左侧两颗钉装订,不需要胶装,附件材料不需要打印装订

二、其他注意事项

1、填报系统链接:https://grants.nsfc.gov.cn

2、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不得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得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不得将早于项目资助开始时间的成果列入结题/成果报告。

3、项目负责人上传的电子附件材料应为项目负责人和参与者取得的与资助项目相关的代表性研究成果。无需报送纸质附件材料。

有关电子附件材料的其他相关要求如下:

(1)提供不超过5篇代表性论文的电子版全文;其余论文或专著仅提供电子版首页和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页,其中已录用的待发表论文还应附编辑部录用证明的扫描件;研究生学位论文仅提供电子版封面;【请将项目负责人姓名及标注基金批准号处高亮处理】

(2)大会特邀学术报告应提供相关会议邀请函和会议论文集有关目录的扫描文件;

(3)如获国家级、省部级二等以上科技奖励或其他重要科技奖励,应提供奖励证书扫描文件。

4、项目经费结余占比如超50%,还应提供执行率偏低的情况说明,项目负责人签字,学院审核盖章,提交至学校科技处(行政楼603办公室)审核后,扫描上传至附件。

5、若项目负责人忘记账号密码,请联系所在单位科研秘书重新发送登陆邮件。若仍然无法登陆,请尽快与基金委信息中心技术服务热线010-62317474联系。

三、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科技处项目管理科:韦艺伟  朱星谕  020-85220776/0610

财务处科研经费管理科:孙晨曦  关景云  乔龙珍  020-85228253,QQ群:828466252


附件:

附件1:项目结题财务决算填列指引(2023版)

附件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预算制项目决算表及决算说明书模板(2023版)

附件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编制说明(预算制)

附件4:如何填报项目结题报告

附件5:结题报告填报说明(2023版)


科学技术研究处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