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科技成果登记办法》《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科技成果登记与信息公开的实施办法(粤科管字〔2013〕127号)》的规定,现对我校作为完成单位的科技成果登记项目有关内容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5月6日,共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学校科学技术研究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并签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凡匿名异议、超出期限异议的不予受理。
联 系 人:韩磊
联系电话:020-85220038
办公地点:行政楼602室
科学技术研究处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