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创新服务平台操作指引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4-06-03阅读:48

各相关二级单位、工程中心负责人:

根据《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粤科规范字〔202212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创新服务平台操作指引通知相关事项如下:

一、变更备案

工程中心信息发生变化的,包括但不限于依托单位更名、合并、分立、重组、迁移及工程中心主任变更等,应及时提交《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变更备案申报表》(以下简称变更备案申报表,附件1)。各主管单位按照工程中心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备案变更申请进行审核或备案。平台中心对备案变更申请进行核对确认,对符合变更条件的,报广东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省科技厅)予以备案,不符合变更条件的不予备案。

(一)工程中心主任变更

变更条件:新任职人选需满足主任职务的资历、能力要求,能够带领中心研发团队开展研发活动,原则上由在依托单位工作3年以上的在职人员担任。依托单位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聘任工程中心相关负责人,满足相关条件后申报变更备案。

年限要求:未完成注册备案以及自注册备案之日起不满1年的工程中心,不受理工程中心主任变更备案;工程中心主任已完成变更备案,自最后一次备案完成之日起不满2年的,不受理工程中心主任再次变更备案。

变更流程:工程中心登录服务平台填写并提交变更备案申报表(附件1),报所在地主管单位、平台中心备案。

所需材料:变更备案申报表;原中心主任离任原因相关材料(任职文件、退休证明、离职证明、离任原因说明);现中心主任资历条件相关材料(简介、任职文件、相关业绩成果材料、近3年社保证明或依托单位代缴个税记录等);依托单位关于批准工程中心主任变更的通知书(模板参考附件2);其他情况说明材料等。

(二)其他变更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变更的,工程中心登录服务平台自行变更。工程中心名称或研发领域变更,须按程序撤销原工程中心后重新申报。多家工程中心重组可申请变更工程中心名称或研发领域。申请多家工程中心重组的,由依托单位向省科技厅提交纸质申请,经主管单位审核,省科技厅同意后备案。

二、注意事项

(一)变更备案申报表应按格式要求填写完整,并通过服务平台提交。

(二)工程中心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要求,杜绝弄虚作假,工程中心依托单位对变更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提交变更备案申报表、撤销备案申报表时,须按要求在申报表上签署诚信承诺书。

(三)本指引施行前已申请变更备案、仍未完成变更备案流程的工程中心,按照本指引开展变更备案相关工作。

(四)本指引自2024425日起施行,由广东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负责解释。

三、联系方式

(一)学校科学技术研究处:刘利花、岑施颖、张卓,020-85223797

         (二)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肖乐章,020-83163264020-83163464

 

 

附件:附件1.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变更备案申报表.docx

          附件2.依托单位关于工程中心主任任命的通知书.docx

 

 

 

                                                                                                                                                           科学技术研究处

    20246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