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位老师:
农业农村部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发布了《农业农村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农业生物重要性状形成与环境适应性基础研究”等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公布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农业生物重要性状形成与环境适应性基础研究”“农业生物种质资源挖掘与创新利用”“主要作物丰产增效科技创新工程”“北方干旱半干旱与南方红黄壤等中低产田能力提升科技创新”“黑土地保护与利用科技创新”“畜禽新品种培育与现代牧场科技创新”“农业面源、重金属污染防控和绿色投入品研发”“重大病虫害防控综合技术研发与示范”“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工厂化农业关键技术与智能农机装备”“食品制造与农产品物流科技支撑”“食品营养与安全关键技术研发”“海洋农业与淡水渔业科技创新”“乡村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与集成应用”共14个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现根据通知要求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限项要求
请认真查阅农业农村部发布的申报通知和申报指南,详细了解申报条件和限项要求等。申报通知网址:https://service2.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40813/5556.html。申报指南下载方式:登录国科管系统(http://service.most.gov.cn/)——“公开公示”栏——“申报指南”栏,查看或下载相应的指南。重要提示:指南文件下载已加实名水印,只供申报人作为申报参考使用,请注意保管,严禁转载发布!
关于国科管系统账号。请已有系统账号的老师使用原账号登录,如忘记密码,可通过密码找回功能找回密码。如需新开通账号,请填写《专家信息模板》(附件1),由学院科研秘书收集汇总后,发送到指定邮箱xiechao2020@jnu.edu.cn,学校系统管理员将统一为老师开通账号。
二、申报程序
本次指南所涉及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采取一轮申报的程序,根据农业农村部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具体申报工作如下。
(一)申报意向征集
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填写《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申报意向征集表》(附件2),各学院科研秘书收集汇总后于8月19日前发送到指定邮箱xiechao2020@jnu.edu.cn。针对同一指南方向的项目或课题,存在多个团队重复或交叉申报的,要求学院加以整合。
(二)网上填报
项目负责人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科管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申报书,申报书中所需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网上填报的申报书将作为后续形式审查和项目评审工作的依据。
申报人可利用国科管系统查询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和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等在研项目情况,避免因不符合限项申报要求导致形式审查无法通过。
国科管系统将于2024年8月22日8:00开放填报,为确保项目提交成功,请于2024年9月20日17:00前在系统上提交至学校系统管理员。
(三)组织推荐
申报书须经相关单位推荐,我校项目推荐单位为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请在填写申报书时推荐单位处填写“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四)形式审查和项目评审
专业机构受理申报书,开展形式审查,并根据申报情况开展首轮评审工作。首轮评审不需要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根据专家评审结果,遴选出拟立项数量3—4倍的申报项目,进入答辩评审。若申报项目数量不高于拟立项数量的4倍,经专业机构研判后,可直接进入答辩评审程序。答辩评审可采取现场评审、视频评审、多场景评审等方式进行,项目负责人通过网络视频进行报告答辩。根据专家评议情况择优立项,每个指南方向原则上只支持1项。
通过答辩的项目,专业机构将抽取10%对项目申报单位是否符合项目实施条件进行实地核查。
三、项目申报附件要求
项目(课题)负责人和参与者应认真阅读重点专项指南、申报书填报说明等,按照相关要求填报申报书。根据指南要求及往年重点专项申报经验,请提前准备如下附件:
(一)联合申报协议
项目的牵头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明确各单位任务分工、考核指标、经费分配、知识产权归属等;项目负责人、课题负责人应在联合申报协议上签字,协议签署时间应明确体现。
我校作为项目(课题)牵头单位的,建议一对一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可参考附件3)。协议签署前需先在暨南大学合同管理系统(https://contract.jnu.edu.cn/app/portlet/index.jsp)进行审批,申报人在合同管理系统上发起合同审批,经学院审核后,发送给科技处审批。如与广州市外单位签署协议,建议至少预留两周以上时间准备联合申报协议签署。
(二)诚信承诺书
项目(课题)牵头单位、项目(课题)负责人应签署诚信承诺书,并严格遵守承诺。
(三)职称证明、博士学历证明
需在国科管系统上传项目(课题)负责人的高级职称或者博士学位证明。
(四)外籍港澳台专家证明材料
项目(课题)负责人为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人员或港澳台居民的,聘用期应覆盖所申报项目(课题)的执行期,并应提供相应聘用材料。其中,全职受聘人员应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应由所有受聘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
(五)配套经费承诺函
对于明确配套经费的项目,应提供自筹经费来源证明,明确配套金额。原则上学校不提供配套经费,建议由合作企业提供配套经费,并出具配套经费承诺函;指南无自筹经费要求的专项,无需提供配套经费承诺函。
(六)示范应用承诺函及相关证明材料
对于应用示范类项目,应提供示范应用承诺函及相关证明材料。
(七)科技伦理审查等相关材料
涉及科技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项目,项目(课题)负责人和参与者应加强相关知识学习,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并按照相关重点专项指南的要求提供附件材料。
四、学校科技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超
联系电话:020-85220776
电子邮箱:xiechao2020@jnu.edu.cn
附件:1.专家信息模板
科学技术研究处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