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填报202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立项项目计划书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4-08-27阅读:19

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202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计划书填报通知已通过系统邮件的方式发送各项目负责人,请尽早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参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批准通知》及基金委各学部科学处邮件通知内容,按要求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以下简称计划书)。逾期未提交项目计划书且在规定期限内未说明理由的,视为放弃接受资助。

一、计划书提交校内截止时间

1、首次提交计划书电子版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4日16:00(重要:逾期将视为未提交计划书);

2、退回修改后再次提交计划书电子版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16:00自然科学基金委对计划书电子版审核,有问题将退回修改,请各项目负责人保持关注,及时按要求完成修改并重新提交);

3、报送计划书纸质版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5日16:00

4、个别项目时间节点另行通知

二、填报要求

1、预算部分:

(1)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等实行经费包干,无需编制项目预算。其他各类科学基金项目实行预算制,需编制项目预算。项目预算表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和《预算说明书》。预算制项目申请人应结合项目批准资助额度,按照研究实际需要合理填写各科目预算金额;

(2)如申请书中有合作单位,还应根据实际批准资助额度在《计划书》的预算说明书中明确合作研究单位资质及资金外拨情况;

(3)预算表中“其他支出”科目,用于列支预算表中未涉及的特殊科研支出,如果列支需要详细说明与本项目的相关性,请勿列支办公用品。

2、正文部分:

(1)与申请书相比,不可自行降低研究目标,不可更改参与人员信息;

(2)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选择“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按照申请书执行”。但如果获资助项目的研究期限发生变化(如:面上申请最终获小额资助等),请项目负责人适当调整研究内容并在计划书中详细列出,同时还要注明内容变动情况;

(3)重点、重大、重点国合、杰青、优青等项目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根据《批准通知》和《资助项目计划书填报说明》要求填写。

3、附件

对于有合作研究单位的项目,请在附件上传项目合作协议;如因批准经费与申请经费不一致而导致原合作协议不再适用,请重新签订后上传。合作协议内项目分工及经费分配内容应与计划书保持一致。

三、纸质版计划书签字盖章要求具体

1、计划书状态显示为“基金委已审核”方可打印;

2、计划书及申请书签字盖章页页(申请书最后两页)均一式2份(双面打印,左侧两颗钉装订),请检查纸质版计划书版本号与基金委最终审核通过版本上是否一致,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参与人在两份材料签章页签字送交学院,学院检查2份材料版本号准确、计划书及申请书签字盖章页签字无误后,统一报送科技处;

3、对于有合作单位的项目,请项目负责人提前联系合作单位申请书的签字盖章页签字并加盖合作单位公章,一式2份,装订在计划书后,一并报送;

4、计划书及申请书签字盖章页中有关科研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依托单位公章由学校统一盖章。

四、特别提示

1、附件不需要上传签字盖章页扫描件;

2、请各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填写,保持联系畅通,逾期不完成计划任务书填报,基金委将取消项目资助。

  


如有疑问可致电科技处咨询电话020-85220776\85220610。


科学技术研究处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