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4-09-05阅读:18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要求,现开展2024年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数量

学校可推荐1个工程中心,且推荐的专业类别未建有工程中心,各二级学院可推荐1个工程中心参与学校遴选。

二、申报条件

(一)科研经费。近三年在申报领域的研发经费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且上一年度研发经费不低于1000万元。

(二)科研条件。有必要的场地和实验、检测、分析的研发设备(不含生产设备),研发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拥有高水平的技术带头人和工程技术队伍,工程中心主任入职我校的时间不低于3年;专职科研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职称的人员不低于专职科研总人数的50%

(三)科研成果。在本领域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具有较高的成果产出和转化水平,拥有5项(含)以上自主知识产权,且近三年获得的知识产权不少于3项。近三年须牵头或参与承担过本领域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且与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形成的标志性成果不少于3项。

(四)体制机制。申报单位原则上已建有市(区)级科研平台,具有完善的管理架构和运行管理机制,有健全的研发体系和人才激励、知识产权管理等制度。

(五)其他条件。申报单位未因违法失信行为被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且近三年未发生重大环保、安全等责任事故,未出现学术诚信问题。

三、申报方式

有意申报者请于912日前填写申报意向表,由学院统一发送至科技处指定邮箱okjcptk@jnu.edu.cn,并于917日前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提交申报材料,逾期视为放弃校内遴选资格。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主体责任。申报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并提供真实性承诺函。

(二)规范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存在以下情况的,形式审查不合格:材料不齐全;佐证材料未经第三方认证;内容前后不一致;印、章、签名不规范;扫描文档不清晰、不完整;工程中心名称命名不规范等。(可在网上咨询知识库(http://www.gdetrc.net)查询工程中心命名规范及拟命名是否与现有工程中心重复)。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利花、张 卓

电话:85223797

电子邮箱:okjcptk@jnu.edu.cn

 

 

附件:工程中心申报意向表.xlsx


科学技术研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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