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位老师:
接教育部通知,为及时掌握2023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的执行情况,同时加强对“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和经费执行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现根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财教〔2021〕283号)及《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实施情况总结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24〕162号)要求,开展项目信息填报工作。
一、填报内容
1.2023年度立项项目(含2022年获批项目续拨及2022年底收回2023年初返拨经费)填报项目立项信息、项目预算安排及支出、结余等情况(详见附件1);
2.2024年度立项项目(含2023年获批项目续拨及2023年底收回2024年初返拨经费)填报项目立项信息及项目预算安排情况(详见附件2)。
二、注意事项
1.项目检查是掌握项目进展的重要材料,也是下一年度经费拨付的主要依据。请各学院务必认真对待,督促各项目负责人根据附件中的填写说明,按照规定的格式及填写要求准确填写信息填报表。
2.项目成效填写在2023年度取得的阶段性成效,不要简单地用发表论文等表述,建议填写项目成效时突出贡献、创新性和研究意义,在项目研究的基础上指出该研究阶段性进展和成果。2024年新立项项目可不填项目成效部分。
3.请各学院于2024年10月9日下午5:00前将信息填报表汇总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发送科技处联系人。
联系人:常老师,联系电话:85223255
附件:1.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年度检查表(2023年度项目清单)
2.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年度检查表(2024年度项目清单)
3.国民行业代码
4.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科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GBT13745-2009)
科学技术研究处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