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承担单位、各相关老师:
根据《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穗科规字〔2023〕1号)、《暨南大学关于广州市全过程管理简政放权改革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暨科发〔2024〕2号)等相关规定,现就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具体指广州市基础研究计划项目和广州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一)即将到期的2025年需提交验收的项目,共186项(见附件1、附件2)。
(二)其他未到期项目在实施期已全面完成所规定各项指标的,可提前申请验收。
二、验收方式和主要流程
请各二级单位通知项目负责人,登录广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s://sop.gzsi.gov.cn/egrantweb/)或广州科技GI(原广州科技大脑)(https://gzsti.gzsi.gov.cn/pms/homepage.html)按要求申请验收,验收需在项目执行期满后3个月内完成。
(一)组织验收单位为广州市科技项目评审中心
广州市科技项目评审中心安排具体验收事宜。提交验收申请后,项目负责人和项目联系人留意短信/邮件通知(请确保项目验收申请书中项目负责人和项目联系人的邮箱、电话无误)。二级单位敦促项目负责人提交验收申请,并配合验收材料审核,跟进项目验收进度,材料归档,科技成果登记等后续工作。
(二)组织验收单位为暨南大学
组织验收单位为暨南大学的项目均为广州市“放管服”项目,验收方式分为审核验收和专家验收两种。
1、审核验收的项目:在广州科技GI(原广州科技大脑)立项的基础与应用基础项目达到任务书约定的审核验收条件可进行审核验收。
审核验收流程:项目负责人网上提交验收申请 → 二级单位审核 → 学校审核 → 学校提交验收结果→项目负责人完成科技成果登记。
2、专家验收的项目: (1)在广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立项的所有项目;(2)在广州科技GI(原广州科技大脑)立项的所有市校联合资助项目;(3)在广州科技GI(原广州科技大脑)立项的基础与应用基础项目未完全达到任务书约定的审核验收条件。
专家验收流程:项目负责人网上提交验收申请 → 二级单位审核 → 学校审核 → 学院邀请专家评审验收 →学校提交验收结果→ 学院验收归档(广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立项项目需纸质归档) →项目负责人完成科技成果登记
对于专家验收的项目,学院完成验收后,需将验收专家意见的Word版和签字扫描版提交科技处,由科技处录入验收结果。专家意见模板详见附件3。建议学院对本年度需专家验收的项目批量进行验收。
归属医学部管理的市校联合资助项目验收由医学部负责。医学部负责的学院包括:基础医学与公共卫生学院、中医学院、口腔医学院、护理学院、粤港澳中枢神经再生研究院、生物医学转化研究院,以及归属地在广州的直属和非直属附属医院。医学部联系电话:85220250。
三、申请验收材料要求
请项目负责人登录项目管理系统,填报验收申请,根据验收申请附件要求材料进行准备。具体验收材料要求如下:
(一)广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项目验收材料指引及须知(见附件4)
(二)广州科技大脑项目验收材料指引及须知(见附件5)
(三)项目实施工作总结报告参考提纲(见附件6)
(四)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决算表(模板)(见附件7)
经费支出明细表、经费决算表需财务处科研经费管理科(行政楼223室)审核后,加盖财务处公章。财务科研科联系电话:85228253。
(五)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决算表公开(模板)(见附件8)
已盖章决算表需在二级单位内部进行公开,可张贴公示栏或者网上公开,验收提交材料为张贴拍照或网上公开截图。
四、注意事项
(一)项目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未提交验收申请的,科技局将进行强制终止。对强制终止项目直接判定相关责任主体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自作出处理结论之日起实施惩戒5年,取消项目负责人和所在二级单位申报市科技计划项目、申领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的资格。
(二)存在到期未验收项目的二级单位当年不能申报2026年度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请各二级单位督促到期项目负责人及时完成验收工作。
(三)根据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的相关规定,作为项目负责人的在研和当年新申报市科技计划项目只能依托同一个单位,在广州市同一科技计划类别内累计不得超过1项。请项目负责人及时进行项目验收,避免影响后续申报。
(四)项目实施期需延长的,应当在合同(任务)书实施期满前办理。原则上只能延期1次且延期时间不超过1年。因故无法继续进行的,应主动提出终止申请,按照流程办理终止结题。
(五)项目通过验收后,需进行项目成果登记。根据《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广州市科技成果登记实施办法》等要求,通过验收的项目需进行成果登记,科技成果登记情况列入科技信用记录。科技成果登记平台为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s://pro.gdstc.gd.gov.cn/egrantweb/),具体指引详见附件9。
(六)在广州科技GI(原广州科技大脑)立项的项目,只有1次验收机会,验收不通过将被强制终止。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科技处:雷帆,85220610
医学部:李宇淼,85220250
附件:
6-1.项目实施工作总结报告参考提纲-广州市评审中心验收项目
科学技术研究处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