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暨南大学横向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将我校药学院蓝平副研究员与浙江班维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技术开发委托有关事项予以公示:
合同名称:降血脂原料(药)高纯度EPA新型制备技术开发与应用
项目负责人:蓝平
委托方:浙江班维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内容:(1)在甲方现有制备工艺基础上,应用分子蒸馏技术,将来自深海鱼油的活性成分EPA和DHA富集含量从30%提升至85%,随后开发新型提纯、精制工艺实现EPA和DHA单体分离;(2)研发基于气相质谱的EPA纯度分析检测技术,建立具有广泛适用性的标准检测方法;(3)以高纯度EPA为原料,开展结构修饰研究,制备具有降血脂功效的新型EPA衍生物;(4)根据甲方实际生产需要,协助甲方将上述工艺应用于其它Omega-3系列不饱和脂肪酸的提纯工艺。
技术服务方式:甲方提供现有生产技术资料与费用,乙方负责高纯度EPA制备工艺条件优化及产品快速检测技术开发,开展基于高纯度EPA 衍生物的前药开发工作,以技术报告/说明书的形式提交成果。
知识产权归属:乙方相关人员主要利用甲方的资源、技术条件所产生的智力开发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甲方相关人员智力开发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国内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商标和标识设计,科技论文及其他作品的著作权,商业秘密的权利,商品名称和商品的专用权。
技术秘密处理方式。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技术秘密使用权和转让权归属及由此产生的利益按以下约定处理:
(1)技术秘密的使用权:甲方可用于商业化开发,以及后续技术的衍生研究开发,乙方可用于后续技术的衍生研究开发;
(2)技术秘密的转让权:双方共同书面同意后,可对外转让或授权使用;
(3)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双方按1:1分配相关利益。
乙方完成本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人员享有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技术成果完成者权利和取得有关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
技术服务费总额:¥2,900,000.00(大写:贰佰玖拾万圆整)
披露内容:蓝平副研究员为委托方浙江班维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大股东及董事长。
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0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科学技术研究处反映。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材料;不签署真实姓名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黄晓晶,020-85220038
科学技术研究处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