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暨南大学横向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将我校彭婷婷副教授、陆超副教授、张雪娟副教授等3位老师与广州新济药业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技术服务有关事项予以公示:
一、彭婷婷副教授与广州新济药业科技有限公司的技术服务事项
合同名称:可溶性微针动物体内的安全性评价
项目负责人:彭婷婷
委托方:广州新济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内容:可溶性微针动物体内的安全性评价
技术服务方式:根据甲方的要求,完成服务内容
知识产权归属: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双方所有。
技术服务费总额:¥100,000.00(大写:壹拾万圆整)
披露内容:吴传斌教授为委托方广州新济药业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受托方项目负责人彭婷婷副教授为吴传斌教授在校科研团队成员。
二、陆超副教授与广州新济药业科技有限公司的技术服务事项
合同名称:局部抗感染制剂的载释药行为评价
项目负责人:陆超
委托方:广州新济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内容:制剂的载释药行为评价研究
技术服务方式:根据甲方的要求,完成服务内容
知识产权归属: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双方所有。
技术服务费总额:¥100,000.00(大写:壹拾万圆整)
披露内容:吴传斌教授为委托方广州新济药业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受托方项目负责人陆超副教授为吴传斌教授在校科研团队成员。
三、张雪娟副教授与广州新济药业科技有限公司的技术服务事项
合同名称:抗病毒吸入制剂的安全性评价
项目负责人:张雪娟
委托方:广州新济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内容:抗病毒吸入制剂的安全性评价
技术服务方式:根据甲方的要求,完成服务内容
知识产权归属: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双方所有。
技术服务费总额:¥100,000.00(大写:壹拾万圆整)
披露内容:吴传斌教授为委托方广州新济药业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受托方项目负责人张雪娟副教授为吴传斌教授在校科研团队成员。
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14日至2025年4月18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科学技术研究处反映。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材料;不签署真实姓名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舒婷,020-85224390
科学技术研究处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