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转发中国科协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25年大学生科技见习计划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5-06-30阅读:13

各学院/研究院:

为发挥群团组织优势,服务构建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服务体系,以高水平就业见习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中国科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实施大学生科技见习计划(以下简称“见习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单位

见习计划由中国科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主办,全国项目管理办公室设在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具体负责见习计划的统筹与组织实施。中国科协、省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科技期刊、国际科技组织、科技场馆、企业科协、园区科协等作为见习计划见习单位。省级科协联合本地人社部门设立省级项目管理办公室。

二、见习计划岗位设置

见习计划设置学术助理、科普助理、编辑助理、国际助理、科创助理五类见习岗位,见习时间为3-12个月。广东省2025年见习计划设岗单位与岗位详情可在报名系统中查看。

三、报名条件

见习计划招募对象为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科学,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符合见习条件,到岗之前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大专、本科、研究生学历)。有大学生科技社团任职经历和科技志愿服务经历的高校毕业生优先考虑(由所在高校相关管理部门提供证明)

同等条件下,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优先考虑。

四、报名方式

申请参加见习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在“智慧科协”见习计划报名系统进行注册(https:/kjjxjh-kc.cast.org.cn)并完善个人信息,完成线上测试后选择意向岗位,经所在高校科协填写审核意见,提交省级科协审核后报全国项目管理办公室备案。

五、见习流程

1.自愿报名。根据通知要求,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智慧科协”见习计划报名系统自愿报名。

2.组织遴选。省级项目管理办公室组织高校科协与设岗单位开展遴选工作,并对遴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向入选高校毕业生发放《大学生科技见习计划入选通知书》。

3.申请参加见习。高校毕业生按意向见习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有关规定申请参加见习。申请通过后,与见习单位按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求签订《见习服务协议书》,并在“智慧科协”平台确认完善有关信息。

4.岗位匹配。根据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求,结合《大学生科技见习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对入选高校毕业生进行岗位调配和补招。

5.岗前能力提升。入选高校毕业生携《大学生科技见习计划入选通知书》、毕业证、学位证和本人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能力提升活动。

6.到岗见习。见习人员应按照所签协议的见习岗位上岗,按要求完成各项见习工作,定期提交见习心得,记录见习成长经历。

7.成果交流。见习期间组织见习人员参与各类学术、交流活动。见习期满后,就见习期间见闻、成长经历、见习成果等择优组织见习计划交流活动。

8.见习退出。见习期满视为自动退出见习计划。见习期间,中途实现就业、患重大疾病等情况的见习人员应主动申请退出。无法满足岗位要求的见习人员,由见习单位协同当地省级项目管理办公室及高校科协协商退出事宜。

9.岗位补招。入选人员到岗前,因学业、就业等原因出现流失情况,省级项目管理办公室可结合前期招募情况,进行同等数额补招;入选人员按规定中途退出后,省级项目管埋办公室根据岗位要求进行补招,并与见习单位协商补招名单,确定后报全国项目管理办公室备案,组织补招人员签订《见习服务协议书》后参与见习。补招人员须是参与过前期遴选的未入选人员,按岗位设置和本人意愿顺次补招。

六、联系方式

学校科协秘书处王怡君,020-85228206

 

科学技术研究处  科协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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