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各有关老师:
为激励广州地区各类创新主体强化创新热情,加速培育新质生产力,在广州市科学技术局支持指导下,广州科技服务业协会、广州市科技进步基金会联合设立“创新广州科学技术奖”。根据广州科技服务业协会《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创新广州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启动2025年(首届)创新广州科学技术奖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架构
指导单位: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设奖者:广州科技服务业协会、广州市科技进步基金会
承办机构:广州科技服务业协会
协办机构: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广州市科技创新企业协会等
二、奖项设置
创新广州科学技术奖共设置项目类和个人类两大类奖项,包括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奖、科技创新菁英奖和粤港澳科技创新合作奖共六个奖种;实行定标定额的评审制度,对设有奖励等级的奖项应合理选择一个等级申报,评审落选项目不再降格参评,同时每个奖种都有授奖名额限制。
(一)项目类奖项
1.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合计授奖不超过100项,其中一等奖不超20项,二等奖不超过30项;同时,一等奖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15家,主要完成人不超过30人;二等奖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10家,主要完成人不超过15人;三等奖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8家,主要完成人不超过10人)。
2.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奖(不设等级,授奖名额不超30项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8家,主要完成人不超过10人)。
(二)个人类奖项
1.科技创新菁英奖(不设等级,授奖名额不超20人);
2.粤港澳科技创新合作奖(不设等级,授奖名额不超5人)。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非涉密与无纠纷:申报成果需为非涉密成果,且无知识产权权属纠纷
科研诚信:申报人/组织需符合科研诚信要求,无严重失信行为或违背科研伦理的情形。
(二)分类要求
1.个人奖:
科技创新菁英奖申报人须为中国公民且年龄不超40周岁(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工作单位须在广州市内注册。
粤港澳科技创新合作奖的申报须为联动粤港澳创新的科技工作者,其工作单位须在广州市内注册的法人单位,
2.项目奖:
自然科学奖:申报成果需公开发表>2年,申报人需为代表性论文/专著作者
技术发明奖:核心技术需获授权发明专利,前3位申报人须为专利发明人。
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奖:申报成果需应用≥2年,涉及行政许可的需提交行业批准证明。
(三)限制条件
1.已获国家或广东省科技奖的项目不得申报。
2.获创新广州科技奖的个人不得连续两年申报,同一完成人同一年度仅限申报1项。
3.科技创新菁英奖申报人应是中国公民,其工作单位应是广州市内注册机构;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要求第一完成单位须在广州市内注册机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奖要求成果落地在广州,由落地单位组织申报,落地单位须是广州市内注册的法人单位。所有申报单位近三年须无相关违法犯罪记录。
(四)具体要求
请查阅“附件1创新广州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及对应奖种申报表中详细要求。
四、申报材料清单
(一)申请表(请对应各奖项申请表,在系统按要求填写)
(二)证明材料:
1.知识产权证明(如专利证书、论文、专著等);
2.成果应用效果佐证(如经济效益证明、行业评价等);
3.企业/机构营业执照、年度审计报告等;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行政许可批文、转化协议等)
五、申报程序
(一)填写并提交申报资料。
(二)受理及形式审查。
(三)奖励评审。
(四)结果公示。
(五)授奖。
六、申报时间和材料受理
(一)申报及材料受理时间:
申报系统开放时间:2025年11月10日9:00
网络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0日17:00
书面材料送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4日17:00
(二)申报者请于2025年12月24日前将1份纸质申报材料(含附件)报送至学校科技处,待审查无误后按要求装订成册(申请表和附件材料合订,线装,附件不超75页,不另加封面)。
(三)联系方式:
1.学校科技处
联系人:韩老师
电话:020-85220038
邮箱:okjcgxk@jnu.edu.cn
地址:校本部行政楼602室
2.广州科技服务业协会
联系人:魏大姣:020-83585036、许楚君:020-83491758
电子邮箱:sclkfxh@ gz.gov.cn
受理地点:广州市下塘西路37号2楼204室
七、其他说明
(一)奖励形式:由创新广州科学技术奖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颁发荣誉证书。
(二)2025创新广州科学技术奖评选对申报单位或个人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申报材料及附件受理之后怒不退还。
科学技术研究处
2025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