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穗科规字〔2023〕1号)和《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全过程管理简政放权改革工作方案》等有关规定,现对拟终止项目“基于对新冠突破性感染人群感染前后免疫水平的连续追踪监测探讨灭活病毒疫苗对长新冠的保护作用”予以公示。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学院 | 终止原因 | 处理意见 |
| 202201010989 | 基于对新冠突破性感染人群感染前后免疫水平的连续追踪监测探讨灭活病毒疫苗对长新冠的保护作用 | 邱聪龄 | 基础医学与公共卫生学院 | 项目负责人离职 | 项目合同终止,我校将尚未使用的财政资金收回,统筹用于科研活动直接支出 |
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5日至12月11日。
相关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于公示期内,向我处书面提出复核申请(受理地址:行政楼603办公室,联系电话:85220610)。单位提出申请复核的,应当明确复核内容及理由,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个人提出申请复核的,应当明确复核内容及理由,签署真实姓名,注明联系方式。未按上述要求提出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
科学技术研究处
2025年12月5日
(联系人:黄晓晶,联系电话:852206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