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填报2025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6-01-12阅读:29

各相关二级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基金委”)关于组织填报2025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以下简称“省基金”)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和内容

(一)填报对象:在项目执行期内(包含项目延期)尚未验收的省基金项目。已提交验收申请书并已获得省基金委受理和已正式提出终止申请的项目,无需填报2025年度执行情况报告。

(二)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内容:

1. 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填报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进展情况);

2. 经费支出情况(填报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支出的数据);

3. 取得的成果情况(填报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成果)。

  二、填报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于2026年123日前,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以下简称“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d.gov.cn/),通过“过程管理—绩效跟踪管理—填写执行情况报告”模块完成在线填报并提交。阳光政务平台操作指引请见附件1。

(二)二级单位于2026年128日前,登录阳光政务平台,通过“过程管理—绩效跟踪管理—执行情况报告管理”模块在线审核功能(审核要点见附件2),对项目负责人所提交执行情况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

  三、注意事项

  (一)项目负责人应对所提交的执行情况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

  (二)项目产出成果等相关佐证材料请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中。对未按要求填报、提交项目进展报告的项目负责人,省基金委将给予提醒、责令整改等处理。

  四、联系方式

(一)学校科技处:岑施颖,85223797

(二)省基金委:020-8756785087567803

(三)阳光政务平台技术支持:020-83163338


  附件:1.省基金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填报操作指引.pdf

                 2.依托单位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审核要点.pdf


科学技术研究处

202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