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暨南大学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6-01-29阅读:18

各有关单位、项目申请人:

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集中受理期项目指南已发布,请各有关单位和项目申请人按照通知中的要求和时间节点完成申报工作。具体申报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接收

(一)2026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含延续资助项目,下同)、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部分联合基金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和部分数学天元基金项目等。

校内截止时间为3月10日上午8:00。请项目申请人依时提交申请材料,不受理个人报送。

(二)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其申请接收时间参见基金委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尽量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报方式

(一)202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申请全部采用无纸化申报的方式。申请人可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链接:

https://www.nsfc.gov.cn/p1/2931/3971/3972/qy2026.html

(请务必下载2026年最新的申请书正文模板)

(二)关于系统申报账号

1. 已有申报账号的申请人可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

2. 对于近期调入我校工作的申请人,如已在原单位开立申报账号,可继续使用原账号,但需要自行在系统的个人信息中更改单位;

3. 忘记密码的申请人可以点击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登录平台“忘记密码”通过邮箱重置密码;

4. 此前从未开设过申报账号的申请人,请联系所在二级单位科研秘书开通。


三、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注意事项

我校科研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及有关规定,应符合申请规定和项目指南中部分类型项目对申请人条件的特殊要求。

特别提醒申请人注意:

1. 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6年,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BC类)、试点设立的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严格开展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重大项目预算评审。项目申请中有合作研究单位的,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协商确定研究内容分工,并会同双方所在单位协商确定合作研究协议(合同)。对于经双方协商约定转拨合作研究资金的情况,项目申请人与参与者应当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总预算并提交自然科学基金委。

2. 申请人应当根据申请书研究内容从“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和“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中选择一类研究属性。其中,“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是指选题源于科研人员好奇心或创新性学术灵感,且不以满足现阶段应用需求为目的的原创性、前沿性基础研究;“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是指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或国家需求为牵引的基础研究。

对于试点分类评审的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和重点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结合申请人所选择的研究属性,组织专家进行分类评审。

3. 申请人应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格式个人简历文件。个人简历中列出的代表性论文应上传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格式的扫描件。

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在填写论文等研究成果时,应当根据论文等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研究成果的所有作者(发明人或完成人等)署名,不得篡改作者(发明人或完成人等)顺序;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还应当如实注明本人署名及贡献情况,不得虚假标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不得改变作者排序含义,不得夸大个人贡献。代表作个人贡献信息的采集范围为各类项目的申请人以及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的骨干成员。

4. 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和重大项目,其研究期限由信息系统结合项目类型自动生成,申请人不可更改

5. 为减轻科研人员申请负担、提升申请质量,2026年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申请书结构框架已调整,申请人务必在信息系统中下载并填写最新版申请书。

6. 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应当如实、准确填写依托单位或者合作研究单位有效聘用的职称(若是内聘职称,内聘职称的聘用单位应当具有相应职称的评审资质),严禁提供虚假职称信息。依托单位应对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的职称信息进行审核,确保符合上述要求。

7. 申请人在撰写申请书时,如果借助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跟踪研究动态、收集整理参考文献,必须由人工核实生成式人工智能生成信息和参考文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申请人应当对使用的生成内容负责,应当全面如实声明使用情况,按照《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负责任研究行为规范指引(2023)》等国家有关规定对相关内容进行标识,标识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在文本的起始和末尾适当位置添加相应的文字提示等。不得使用由生成式人工智能直接生成的申请书,不得使用未经核实的生成内容。

8. 对于卓越研究群体项目申请人,可在2026311-13日完成卓越研究群体项目预提交,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提供预先查询是否符合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联合限项规定的服务。

9. 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当认真阅读关于项目申请书内容相似度的提醒,并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10. 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如涉及科技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应经过相关审查。

a. 涉及科技伦理的项目申请,申请人应当向相关伦理委员会提交伦理审查申请,并按照要求上传相应附件材料的扫描件

暨南大学实验动物伦理委员会受理依托暨南大学申报的实验动物福利伦理的相关审查申请,暨南大学医学伦理委员会仅受理校内各单位涉及以人为研究参与者的伦理审查申请。办理流程、时间节点、所需材料详见附件1

其中,涉及人的医学伦理申请材料请于227日前,由项目申请人提交伦理审查申请材料到各二级单位,35日前各二级单位将审核签字盖章后的伦理审查申请材料电子版提交至医学部邮箱:oykyc@jnu.edu.cn,项目负责人签字后伦理审查声明纸质版一式一份提交到医学部(行政楼1025),由医学伦理委员会统一审批盖章(预计37日前出盖章批件),逾期不再受理。

b. 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项目申请,应随申请书提交依托单位生物安全保障承诺,办理流程及需要材料见附件2,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的申请项目将不予资助。学校仅对计划在学校直接管理的实验室中开展的实验活动出具生物安全保障承诺;在附属医院或校外实验室开展的实验活动由所在医院或校外实验平台出具,流程及模板可参考学校制定。

11. 申请人须认真研读《科研诚信规范手册》(见附件3),了解并遵从有关科研诚信“应该做”和“不能做”行为的规定,加强诚信规范自我管理,践行负责任的研究与创新,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函》(见附件4)提交至所在单位科研秘书处,由二级单位科研秘书统一提交至科技处。

12. 如在填写中遇到问题,可先查阅“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常见问答”(https://www.nsfc.gov.cn/p1/2961/2962/2966/xmlx.html)。

或在“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页面右上角点击“在线咨询”。

13.暨南大学医学部附属医院科研相关权限申请指引可在医学部官网查阅,链接如下:

(https://medc.jnu.edu.cn/2023/0321/c6040a740073/page.htm)

(二)二级单位注意事项

1. 请各二级单位高度重视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组织申报工作,根据学校总体要求制定申报工作时间表,委派专人负责项目申报管理,组织做好申报书的形式审查工作,保证项目申报书的按时提交。所有提交到学校的项目申报书必须由所在二级单位出具申报函和申报项目清单(模板见附件5),否则视为无效申报。学校不受理任何个人提交的申请书。各二级单位申报函与申报项目清单(签字盖章扫描PDF版及可编辑Word版)请于3月10日17:00前发至项目管理科邮箱。

为进一步深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放管服”,持续优化我校项目管理模式,提升项目管理服务效能,2026年度我校继续探索实施部分项目形式审查试点下放工作。本年度,依托我校医学部-第一临床医学院申报的面上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形式审查工作全权由医学部-第一临床医学院负责,请于2026年3月17日前完成本单位所有面上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整体提交至基金委,并报送签字盖章版的本单位面上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的申报函以及申报项目清单。

2. 确保本单位、合作研究单位、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不在限制申报、承担或参与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的期限内。

3. 凡以我校为依托单位或参与申报的项目,涉及境内合作研究单位,需要签订合作申请协议(附件6),请各二级单位于36日前在“学校门户-合同管理系统”上完成“承办单位”审核提交。

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的合作协议,请按照指南要求签订。

4. 请各二级单位充分认识科研诚信和科研伦理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和科研伦理相关制度建设。对涉及动物/人体伦理证明/生物安全保障承诺的项目,请各二级单位及时通知相关申请人,按时办理相关材料。


四、申报时间节点

时间

完成内容

完成人及单位

227日前

1. 首次网上提交申请书

2. 提交医学伦理审查材料至各二级单位

各申请人

3月5日前

将涉及人的伦理审查材料电子版提交至:oykyc@jnu.edu.cn,伦理审查声明纸质版一式一份提交行政楼1025。

各二级单位

227-310

形式审查

各二级单位

310日前

申请人网上提交最终版申请书、二级单位提交申报函及项目清单

各申请人、二级单位

310-317

形式审查(共三轮)

科技处

318

在基金委系统上整体提交项目,上传清单

科技处


注意:3月10日为我校申请书最终受理截止时间,此后不再受理申请书以及任何有关申请书修改的相关事宜!

依托我校医学部-第一临床医学院申报的面上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形式审查时间安排详见医学部-第一临床医学院通知要求。


五、业务咨询及联系方式

科技处联系人:朱老师、郭老师、谢老师、魏老师、黄老师,020-852207768522061085226720

财务处联系人:刘老师、张老师、乔老师,020-85228253

医学伦理联系人:黄老师,李老师,020-85220250

实验动物伦理联系人:宋老师、方老师,020-85224065

项目管理科:邮箱kjcxmk@jnu.edu.cn(寒假期间咨询业务使用),行政办公楼603办公室


附件:

1. 医学和动物伦理审查相关通知和附件(2026).zip

2. 生物安全保障承诺办理须知、流程及模板(2026).doc

3. 科研诚信规范手册.pdf

4. 科研诚信承诺函.docx

5. 二级单位申报函及清单.zip

6. 合作研究协议模板.zip


科学技术研究处

2026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