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6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纳米智造”交叉培育联合项目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请各单位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南
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1. 申报条件
(1)项目须围绕申报指南中“纳米微观结构驱动构建海洋生态友好型材料”“基于人工智能技术实现高性能纳米光电材料的规模化可控合成”“基于纳米示踪的工程化骨修复策略及机制研究”“基于微量元素的纳米佐剂与疫苗开发”“纳米药物的集成设计与生物应用研究”等科学问题开展研究,申请书封面须填写所选科学问题名称。
(2)项目申请人应为学校在编在岗教师(不含博士后),原则上应为自然科学类科研人员,具有高级职称,且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45周岁[198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须与暨南大学纳米智造研究院(以下简称“纳智院”)核心团队成员(第二完成人)联合申报,参与人员在中央高校基本业务费项目中限参与3个项目申请。
(4)申请人与第二完成人需来自不同的二级单位及不同的一级学科(一级学科采用“基金委”两位代码)。
2. 研究期限:2年(2026年7月-2028年6月)。
3. 资助经费:10-20万元/项,根据专家评审结果设置A类(20万元/项)和B类(10万元/项)项目。
4. 申报方式及限额:相关学院排序择优推荐。
5. 项目遴选及中后期管理:由纳智院负责项目遴选及中后期管理。
6. 纳入本项目支持的研究人员,在未来纳智院申报更高层级平台及项目时,原则上应作为共同申报成员予以优先考虑。
7. 成果要求:“纳米智造”交叉培育联合项目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包括专著、论文、软件、标准、重要报告、专利、数据库、标本库以及成果发布等,均以暨南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双方共同开展的研究工作,应作为纳智院的共同合作成果进行统计;单位署名要求:发表的论文须按以下示例方式将纳智院作为署名单位:中文:暨南大学纳米智造研究院;英文:Institute of Nanotechnology and Intelligence (inAI), Jinan University, Guangzhou, China。基金标注:发表的论文需按以下示例方式进行基金标注:中文: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暨南大学“纳米智造”交叉联合基金),广东省纳米生物智造工程研究中心开放基金和广东省纳米生物智造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英文:This work was supported by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 (Interdisciplinary Joint Fund for Nano-Intelligent Manufacturing of Jinan University), and Open Funds for Engineering Research Center of Nano-Biological Intelligent Manufacturing of Guangdong Province and Key Laboratory of Nano-Biological Intelligent Manufacturing of Guangdong Province (grant number XXX)。未标注项目资助的成果不得列入结题成果统计。
三、限项要求
申请人主持在研及申请的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限1项,参与的在研及申请项目合计不得超过3项。存在以下情况之一,不予受理:
1. 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有尚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或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2. 承担科技项目逾期未结题;
3. 申请项目内容在其他渠道已获资助。
四、材料提交要求及联系人
项目采取线下申报,申请书见附件2,推荐汇总清单见附件3。
申请人应提交纸质版项目申请书(一式两份)、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职称证书、项目前期研究基础等复印件)、项目推荐汇总清单等至所属二级单位,由二级单位审核盖章后统一提交至暨南大学番禺校区化学与材料学院F1栋3楼3011房(Word、PDF盖章扫描件请发送至联系邮箱tangzy@jnu.edu.cn),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7日(周五)17:00,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纳米智造研究院 唐老师
联系电话:15626100477
电子邮箱:tangzy@jnu.edu.cn
科学技术研究处 刘老师
联系电话:020-85221309
附件:
1.2026年暨南大学 “纳米智造”交叉培育联合项目指南.pdf
2.2026年暨南大学“纳米智造”交叉培育联合项目申请书.doc
3.2026年暨南大学 “纳米智造”交叉培育联合项目推荐汇总清单.xlsx
科学技术研究处
2026年7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