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京津冀环境综合治理”“智能电网”“新一代人工智能”“高端科研仪器研制”等多个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6-07-31阅读:22

各有关单位、各位老师:

近期,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相关主责单位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发布“京津冀环境综合治理”“智能电网”“新一代人工智能”“高端科研仪器研制”等多个国家科技重大、重点专项申报指南,现根据要求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限项要求

请认真查阅国科管系统上发布的申报通知和申报指南,详细了解申报条件和限项要求等,相关指南通知链接如下:

1.《关于发布京津冀环境综合治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7年度第一批“揭榜挂帅”项目榜单的通知》(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60729/5848.html);

2.《关于发布京津冀环境综合治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7年度第一批公开竞争择优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60729/5849.html);

3.《国家能源局关于发布智能电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基础支撑自主化关键技术公开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60730/5851.html);

4.《关于发布新一代人工智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6年度“以赛代评”公开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60731/5858.html);

5.《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端科研仪器研制”重点专项2026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60731/5852.html)。

申报指南下载方式:登录国科管系统(http://service.most.gov.cn/)——“公开公示”栏——“申报指南”栏,查看或下载相应的指南。重要提示:指南文件下载已加实名水印,只供申报人作为申报参考使用,请注意保管,严禁转载发布!

关于国科管系统账号。请已有国科管系统账号的老师使用原账号登录,如忘记密码,可通过密码找回功能找回密码。如需新开通账号,请填写《专家信息模板》(附件1),由学院科研秘书收集汇总后,发送到指定邮箱xiechao2020@jnu.edu.cn,学校系统管理员将统一为老师开通账号。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意向征集

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填写《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申报意向征集表》(附件2),各学院科研秘书收集汇总后于8月6日前发送到指定邮箱xiechao2020@jnu.edu.cn。针对同一指南方向的项目或课题,存在多个团队重复或交叉申报的,要求学院加以整合。

(二)网上填报

项目负责人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科管系统(http://service.most.gov.cn)填写并提交项目申报书,申报书中所需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各重大专项的申报截止时间如下:

1.京津冀环境综合治理:2026年9月17日16:00

2.智能电网:2026年9月13日16:00

3.新一代人工智能:2026年9月4日16:00

4.高端科研仪器研制:2026年9月18日16:00

为保障项目顺利申报,请至少提前一个星期在国科管系统提交申报材料供单位管理员进行形式审查。项目提交前,也请申报人对照形式审查要点认真进行审查。形式审查要点附于项目申报指南后。

(三)组织推荐

申报书须经相关单位推荐,本通知中重大、重点专项均可选择广东省科学技术厅作为推荐单位,京津冀环境综合治理重大专项还可选择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作为推荐单位,智能电网重大专项还可选择广东省能源局作为推荐单位,高端科研仪器研制重点专项还可选择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作为推荐单位。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次推荐和重复申报。

三、项目申报附件要求

项目(课题)负责人和参与者应认真阅读专项指南、申报须知等,按照相关要求填报申报书。根据指南要求及往年专项申报经验,请提前准备如下附件:

(一)联合申报协议

项目的牵头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明确各单位任务分工、考核指标、经费分配、知识产权归属、签署时间等,加盖双方单位公章,并由法人代表、项目(课题)负责人签字。

我校作为项目牵头单位的,建议一对一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可参考附件3)。协议签署前需先在暨南大学合同管理系统(https://contract.jnu.edu.cn/app/portlet/index.jsp)进行审批,申报人在合同管理系统上发起合同审批,经学院审核后,发送给科技处审批。

(二)单位资质证明

提供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所有参与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牵头申报项目的、或作为参与单位申报并承诺提供配套资金的,还须提供单位近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三)配套经费承诺书

明确有配套经费的项目,应出具其他来源资金承诺书,承诺书需明确承诺方、出资方、金额、具体支撑的项目及课题、资金来源、使用范围及用途要求等,并加盖承诺单位公章。原则上,学校不提供配套资金,建议协调参与申报的企业提供配套资金。

(四)诚信承诺书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申报单位、所有参与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须签署标准格式的诚信承诺书,并严格遵守承诺。

(五)大型设备购置材料

根据《中央级新购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查重评议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号)相关要求,申请购置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的项目,应在预算申报书中附“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购置申请报告”、“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购置申请表”等资料,明确科研仪器设备基本信息、购置必要性等情况,作为申请新购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的重要依据。

(六)示范应用保障承诺书

应用示范类项目须落实示范应用保障条件(包括项目立项批复、示范应用保障承诺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其他重要事项:

1.各重大、重点专项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附件材料,请一定根据主管部门通知和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提供申报所需材料,并认真进行自查;

2.申报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或含有涉密信息、敏感信息的内容;

3.项目(课题)负责人要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严禁弄虚作假。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科技处联系人:谢老师

联系电话:020-85220776

电子邮箱:xiechao2020@jnu.edu.cn


附件:

1.专家信息模板

2.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申报意向征集表

3.联合申报协议(参考模板)


科学技术研究处

202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