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老师、二级单位:
根据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以下称“省基金委”)《关于组织2023年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评审专家库扩容及信息更新工作的通知》(粤基金函字〔2023〕12号)要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家入库
(一)入库条件
申请进入省基金评审专家库的科学技术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正确的意识形态观念,良好的科学素养和职业道德,无不良诚信记录,能够认真、公正地履行职责。熟悉相关领域的研究发展状况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了解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活动的特点与规律。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不受年龄限制),接受专家信用管理,具有参与咨询评审活动的意愿及身体条件。
3.须为我校在职或在岗科学技术人员,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并主持过国家级或省部级基础研究类计划项目(或课题)子课题(及以上)(国家级项目主要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科技部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等,省部级项目主要指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省级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等)。
4.申请人如果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经二级单位证明并推荐,可不受第3条的职称条件和主持项目及课题限制。由申请人在申请入库时上传相关佐证以供审核。
(1)省内依托单位引进的海外归国人才,具有博士学位及较强的基础研究能力。
(2)省内依托单位引进的长聘(三年以上)外籍人才,具有较强的基础研究能力。
(3)符合港澳特区政府或依托单位人才引进政策的人员。
(二)征集方式及流程
专家入库工作均经广东省科技管理系统阳光政务平台(以下称“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d.gov.cn/)线上完成,专家个人系统填报并提交信息,二级单位、依托单位、推荐单位、省基金委线上审核,实现专家入库全程留痕管理,须严格做好审核工作及保障信息安全。
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1. 申请人申请入库,于2023年4月23日(周日)前填报个人信息并提交审核,具体操作指引详见附件1。注:新用户请提供有效身份信息到二级单位管理员处开设账号。如申请人是属于(一)入库条件的第4点情况,则需将填写好的附件2,于2023年4月21日(周五)下午17:00前提交到行政楼607室申请盖章,再扫描上传至“个人信息页签—附件—推荐证明”处。
2.二级单位审核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于2023年4月24日(周一)前,点击“系统管理”—“专家库管理”—“审核专家信息”模块或点击首页专家待审核的工作提醒,将符合条件的专家提交至学校。
3.学校审核申请人提交的信息,将符合条件的专家提交至省基金委审核。
4.省基金委审核通过后将专家加入省基金项目评审专家库并为专家分类标识。
二、在库专家信息更新
(一)更新范围
所有我校截至本通知下发前已在库专家(即专家在阳光政务平台上的状态显示为已通过审核)。
(二)更新方式及流程
省基金委通过阳光政务平台短信通知在库专家及单位管理员登陆系统。在库专家根据最新填报系统提示,确认个人信息是否填报完整,对本人所在单位、职称、主持项目情况、所获称号、获奖/论文等进行核对及更新。专家修改手机号、学历等基本信息,点击“保存”即为更新成功;修改职称、技术领域等关键信息,须提交省基金委审核(阳光政务平台流程节点显示“待科技厅审核”),审核通过后即为更新成功。
各在库专家于2023年4月26日(周三)前在阳光政务平台保存或提交审核。
三、专家退库
如在库专家由于工作单位调动、离岗、或身体健康等原因,无法担任省基金项目评审专家的,请二级单位汇总需要退库的专家信息,于2023年5月8日(周一)前将填写好的电子版附件3以及加盖二级单位公章扫描件附件3共两个文件发送至邮箱okjcptk@jnu.edu.cn。
四、联系方式
学校科技处:岑老师,85223797
省基金委:梁老师、邬老师:87583605、87567792
阳光政务平台技术咨询:83163338
附件:1.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评审专家首次入库及信息更新操作指引.pdf
2.单位破格推荐专家进入省基金评审专家库--推荐证明模板.docx
科学技术研究处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