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推荐中国科协工程领域评审专家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3-05-25阅读:471

各学院、各有关老师:

接中国科协通知,我校现组织开展中国科协工程领域评审专家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各自然科学类学院及研究院可向学校推荐本单位专家不超过2名,学校经过遴选后择优进行推荐。

二、评审专家推荐标准

(一)政治标准

爱党报国、敬业奉献、胸怀祖国、服务人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学风道德

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精益求精、崇尚质量、追求卓越,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科研伦理,作风严谨、品行端正、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三)工程能力水平

1.具有正高级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在工程领域连续工作五年以上,且取得重大成果。

2.需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中的2项:

1)作为负责人,承担并完成重大工程建设、重大装备制造、“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发明创造、国家安全重大挑战等项目。

2)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或国防科技奖励获得者(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前三名完成人)。

3)国际(国家)标准的主要完成人,或在国际主要工程学术组织担任主席、副主席、秘书长、执委或相当的决策职能职务,或在工程领域重要学术期刊任副主编及以上职务。

4)担任全国学会、行业协会理事或其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及以上职务,或担任地方科协全委会委员及以上职务。

5)集团级企业的科技负责人。

6)拥有重要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成果。

(四)年龄和身体情况

1.年龄不超过65周岁(195811日及以后出生)。

2.长期在工程一线工作,身体健康,具备履行评审工作的时间和能力。

三、有关事项

(一)重点推荐领域

请重点推荐在装备制造、信息电子、土木水利与建筑、化工冶金与材料、能源与矿业、农业、环境与轻纺、卫生医药等领域中,提出或解决重大工程问题,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和重大技术突破,对行业或产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专家。

(二)推荐工作标准

推荐单位应坚持政治标准、学风道德、工程能力水平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把入口关。应事先征得专家本人同意,方可推荐。推荐单位和评审专家应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提交的信息应客观、准确、完整,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四、推荐方式

各学院于202352912:00之前,将《评审专家信息表》、《推荐评审专家名单汇总表》电子版(Word版和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的PDF版本)发送至邮箱okjcgxk@jnu.edu.cn,纸质版提交至行政楼605室,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学校科技处联系人:王红晓,020-85228206

 

附件:

1.评审专家信息表.docx

2.推荐评审专家名单汇总表.docx

3.评审专家的权利与义务.pdf

科学技术研究处

2023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