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各有关老师: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委、省政府和梅州市委、市政府及广东省科技厅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工作部署,壮大农村科技特派员队伍,推动人才下沉、科技下乡、服务三农,根据《广东省农村科技特派员科技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6)》(粤科农字〔2023〕228号)和《梅州市农村科技特派员科技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6)》(梅市科〔2023〕37号)精神,梅州市科技局现开展2024-2026年梅州市农村科技特派员征集入库工作,具体详见https://www.meizhou.gov.cn/zwgk/zfjg/skxjsj/sjgg/content/post_2597291.html,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目的
为推动2024-2026年度农村科技特派员科技帮扶工作,支撑助力“百千万工程”高质量发展,拟征集并建立不少于500名涉农技术人员的“梅州市农村科技特派员库”,采取竞争择优的遴选方式,支撑全市104个镇新一轮农村科技特派员“一对一”组团式帮扶全覆盖工作。
二、入库条件及范围
(一)入库条件。凡自愿为梅州市农业农村科技服务、创新创业、科研成果转化和乡村振兴工作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请加入梅州市2024-2026年度农村科技特派员库,对象包括:已在梅开展服务对接工作的省内高校或科研院所科技人员、本市农业科技推广机构或农业科技型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本市历年立项的农业科研项目团队科技人员、乡土专家、种养能手等,需具备以下条件:
1、坚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特派员管理制度,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工作扎实,乐于奉献,积极配合选派工作安排。
2、热心“三农”工作,志愿到农业农村生产一线从事科技服务和创业,专业素质过硬,技术优势明显,具有较好的知识传授和人际沟通能力,善于运用多种手段和途径推广新技术。
3、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加入梅州市农村科技特派员库的申请人不能同时加入广东其它地级市的特派员库。
三、申请程序
申请入库流程:在线填写入库申请表→所在单位审批→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批(市管申报单位无此步骤)→市科技局审批。
申请人在“梅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以下简称“梅州平台”,网址:https://xm.gdstc.gd.gov.cn/mz/login/)有账号的,用原账号登录;申请人无账号但在其他地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注册过的,使用原有账号登录;在各地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均无账号的,需在“梅州平台”注册,并选择梅州市科技局为科技主管部门(相关操作手册见附件3)。
申请人登录系统后按照“申报管理→特派员管理→特派员申请”流程提示操作,经申请入库流程逐级审核批准后入库。
四、扶持政策
(一)资格待遇。经征集并研究认定的2024-2026年度农村科技特派员,将取得梅州市农村科技特派员入库资格。新一轮科技助力梅州市“百千万工程”的农村科技特派员,将在“梅州市农村科技特派员库”中产生。被选派帮扶的农村科技特派员,将报省科技厅备案,由省科技厅发文认定为广东省农村科技特派员。
(二)经费支持。经征集入库的农村科技特派员,获得申报农村科技特派员专题项目申报资格。农村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实行“包干制”,市科技局根据省科技厅下达的科技支撑“百千万工程”资金按年度下达至派出单位或团队。
(三)考核激励。农村科技特派员派驻任务执行期满,经市科技局组织验收合格后,省科技厅将其帮扶工作认定为承担省级农村科技特派员重点派驻任务,视同承担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农村科技特派员科技服务和创新创业经历可在职称评审时视同基层工作经历。农村科技特派员应参加专题培训学习,相关培训课程经本单位人事管理部门认可,可纳入当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课学时。省市科技部门将适时通报表扬科技帮扶工作成效突出的农村科技特派员和组织实施单位。
五、报送流程
申请人通过“梅州平台”完成在线填报,并将《梅州市农村科技特派员征集入库表》(附件1)和《梅州市农村科技特派员推荐汇总表》(附件2)纸质材料(须与在线填报一致,并由所在二级单位盖章),于2024年3月8日前报送至科学技术研究处高新成果科(行政楼602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okjcgxk@jnu.edu.cn。
六、联系方式
(一)学校科技处
1.高新成果科:王怡君,020-85228206。
(二)梅州市科学技术局
2.社会发展科技科:谢涤非(粤政易同号),0753-2259887。
3.“梅州平台”技术支撑与咨询:古士渊,0753-2248477。
附件:
3、梅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操作手册(注册流程).docx
科学技术研究处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