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各有关老师: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和人才强市战略,大力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全面上水平,根据《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印发〈关于推进广州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穗科协〔2023〕46号),广州市科协开展2024年广州市院士专家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建站申报工作(详见附件1)。现面向全校征集2024年广州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站申报意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州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条件
1. 申报主体为在广州地区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有稳定的自有研发经费投入,能为院士专家及其团队进站工作提供必要的科研、生活条件及其他后勤保障,具备一定规模的各类科技型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优先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高端装备与智能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现代种业与精准农业等广东省、广州市重点产业相关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尤其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高新技术企业建立工作站。
2. 院士是指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专家是指美国、日本、德国、法国、英国、意大利、加拿大、瑞典、丹麦、挪威、芬兰、比利时、瑞士、奥地利、荷兰、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新加坡、韩国、西班牙、印度、乌克兰、以色列国家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员。
3. 申报单位应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年度研发投入原则上不低于销售收入(或入账经费)总额的3%。具有专门的研发机构、配套研发设施和水平较高、结构合理的科研团队,研发人员占单位当年职工总数的5%以上。
4. 申报单位应具有20人及以上的全职6个月以上科研团队,其中中级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全职科研人员不少于30%;能够满足院士专家及其团队进站的必要条件,主要包括配套支持经费、人员配备、科研场所、后勤服务等。
5. 申报单位与合作院士专家的研究领域密切相关,有明确的研发项目或成果转化合作事项,并已签订建站协议和项目合作协议,合作期限不少于3年且协议有效期应符合工作站建站要求。合作院士专家属于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院士的,还需提供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关于院士本人建立工作站的批准或备案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6. 引进院士专家的研究领域应符合国家、广东省或广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方向,能够引领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或能促进传统产业升级改造。
7. 根据《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有关精神,每名未退休院士受聘的院士工作站不超过1个、退休院士不超过3个,院士在每个工作站全职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3个月。属于专家建站的,参照以上要求执行。
8. 近三年承担市财政经费项目有违法违纪行为而受到处罚,或履行项目过程中存在严重失信情况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申报工作站建设资格。
9. 每个申报单位或建站院士专家只能申报1个工作站;不接受已被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批准建立工作站或取消工作站建站资格的单位再次申报建站。
二、申报意向反馈
请有意牵头并与院士专家具有良好合作基础的申报人填写《2024年广州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站申报意向征集表》(见附件2),9月30日前(周一)将意向征集表(word版及签字盖章扫描件)发送至科技处邮箱okjcgxk@jnu.edu.cn,纸质材料一份(签字盖章版)提交至行政楼602室。
三、联系方式
学校科技处联系人:王怡君
联系电话:020-85228206
附件:
1.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2024年广州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站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2.2024年广州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站申报意向征集表.docx
科学技术研究处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