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广东省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省重点实验室)的管理,及时发现各实验室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不足,为即将到来的省重点实验室评估做好充分准备,我校拟于近期组织开展省重点实验室预评估工作,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参加本次预评估的对象为已完成建设的8个省重点实验室。
药学院(2个):广东省中药药效物质基础与创新药物研究重点实验室、广东省中医药信息化重点实验室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1个):广东省生物工程药物重点实验室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1个):广东省光纤传感与通信技术重点实验室
环境与气候学院(1个):广东省环境污染与健康重点实验室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1个):广东省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重点实验室
化学与材料学院(1个):广东省超分子配位化学重点实验室
粤港澳中枢神经再生研究院(1个):广东省非人灵长类动物模型研究重点实验室
二、评估相关要求
1.经咨询广东省科技厅,本次预评估工作拟参照《广东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文件(见附件1),及上一轮的省重点实验室考核评估指标(见附件2)进行。请各实验室负责人认真填写评估申请书(见附件3),并整理相关附件证明材料。
2.本次的评估考核期为近三年,即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3.评估申请书中列举的项目、经费、论文、专著、专利、奖励和技术成果转移转化等建设成果须为评估考核期内取得;科研项目、重大成果产出、奖项须为依托单位且由实验室固定人员主持或参与;列举的论文、专著等成果均应标注重点实验室名称,未标注重点实验室名称、未附收录证明的,视为无效。
4.实验室固定人员不应与已立项的省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重叠,包括实验室主任、副主任、学术带头人等。
5.各参加评估的省重点实验室将评估申请书及相关附件材料(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于2025年5月1日前发送至科技处okjcptk@jnu.edu.cn邮箱。
三、注意事项
请各单位及省重点实验室高度重视,认真准备评估材料,以预评估为契机,系统梳理和总结实验室建设成效,查找问题与不足,采取切实有效举措保障即将到来的省重点实验评估工作。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利花、张卓
联系方式:85223797
科学技术研究处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