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研究处是负责学校自然科学研究、科技开发与合作、国际科技合作、知识产权保护、科研成果、科研经费、科研队伍、学术交流、科研保密、科技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等方面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 其具体职责范围是:

1.协助编制并实施学校科技发展规划以及年度科研计划,制订、实施学校科技工作的各项政策和管理办法。

2.负责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涉外科技项目的组织、申报、实施、监督、检查、验收等管理工作。

3.负责科技成果的鉴定、评审、申报奖励。

4、负责国内外专利的申请与管理,制定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和保护政策。

5.办理各级科研项目申报合作合同、各类技术开发、共建研发平台合同的审核、签订、登记和管理工作。

6.配合财务处做好科技经费的财务管理工作。

7.组织科技人员参加国内外举办的各种科技洽谈会、科技信息发布会、展览会,负责协助科技人员与国内外企事业单位建立各种科技合作关系。

8. 组织和管理学校的国内学术交流活动,并负责校内各个单位或个人加入国内外各种学术团体以推荐、登记及管理工作。

9、完成各级主管部门的年度科技统计工作及专项报表工作。

10、编写申报各级政府的年鉴、工作年报、地方志等任务。

11、负责国家省市地方政府各级主管部门专家库建立与管理。

12.负责科研项目及科研成果的密级报批,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科技保密和科技档案工作。

13、召开年度科技工作会议或专题工作研讨会。

14.负责学校科技发展情况的调研、科技信息的收集、整理与分析。

15.负责联系院系主管科研的副主任及科研秘书的业务指导工作。

16.承担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